未锻轧铝合金的出口退税政策是否已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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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已被取消。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新近下发的《关于取消电解铝铁合金等商品出口退税的通知》(财税[2004]214号)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05年1月1日起(具体执行时间按《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上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取消下列商品的出口退(免)税政策,其中未锻轧铝合金(税则号列:76012000)属于被取消出口退(免)税政策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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