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合同法》的“平等原则”?

浏览

  《合同法》第三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平等原则是指在法律上合同当事人是平等主体,没有高低、从属之分.不存在.令者与被命令者、管理者与被管理者。这意味着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强弱,其地位是平等的。在此基础上,要求合同中当事人权利义务对等,双方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