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遗失、被盗或者损坏后应当如何处理?任我行2015-10-31浏览 持证人应当爱护和妥善保管《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防止遗失、被盗或者损坏。 发现遗失、被盗的,持证人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并将证件公告作废后,由所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证明,按申领程序申请补办。 《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损坏的,由所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证明,收回毁损证件后,按申领程序申请补办。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