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第七十二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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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七十二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旅游法第七十二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七十二条内容如下:

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旅行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主旨

本条是关于旅游者损害旅行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

释义和理解

旅游者作为旅游活动的主体和旅游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享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权利的同时,也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通常来说,旅游者应当履行的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如实填写《旅游报名表》、游客安全保障卡等各项内容,并对所填的内容承担责任,如实告知旅行社工作人员询问的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所提供的联系方式须是经常使用或者能够及时联系到的; (2)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3)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导游人员的统一管理,发生突发事件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4)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在旅游行程中从事违法活动,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 (5)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举止文明,不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6)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 (7)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不采取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8)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等等。

旅游者不履行上述有关义务,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旅行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例如,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违反旅游目的地国的法律规定,从事违法活动,给旅行社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与导游人员发生纠纷,殴打辱骂导游人员,给导游人员造成人身损害的;行程中发生纠纷时,采取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导致行程延误,损害其他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的;等等。旅游者有上述这些行为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这里的“依法”,主要指依照民法通则、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旅游者承担责任的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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