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志·校雠略

中国古典文献学目录学理论著作。 南宋郑樵撰。《校雠略》是《通志》二十略之一,分21论,共69篇。

作者在《通志·总序》中指出:“册府之藏,不患无书,校雠之司,未闻其法。欲三馆无素餐之人,四库无蠹鱼之简,千章万卷,日见流通,故作《校雠略》。”他认为,凡设官专守、汇集图书、辨别真伪、校订误谬、确定类例、详究编次、设法流传等等,都是校雠的范围。所以《校雠略》不仅是校雠学专著的滥觞,也是目录学的先行。

元刻本

郑樵在《校雠略》中总结了他编志牲a href='//m.wenaishequ.com/baike/222/323577.html' target='_blank' style='color:#136ec2'>榈木椋骨叭酥蛔悖瓯娴檬АK衔郧肮沂占际椴坏闷浞ǎ岢黾蠢嘁郧蟆⑴岳嘁郧蟆⒁虻匾郧蟆⒁蚣乙郧蟆⑶笾⑶笾健⒁蛉艘郧蟆⒁虼郧蟮摹扒笫榘朔ā保康氖且构俑厥榫】赡芡瓯福煜挛尥鍪?失传之书)。他以为不论求书、校书还是修书,要想收到显著成效,提高质量,就应该选贤任能,并使校雠之官能“久其任”,即把它作为终生事业。他强调“编次必谨类例”,认为“书籍之亡者,由类例之法不分也”;类例详明不仅关系到书籍存亡,且对辨章学术、考镜源流至关重要,“类例既分,学术自明,以其先后本末具在”。他还反对前人著录以断代为准的方法,提出艺文志应不但记有( 现存文献),也要记亡(失传文献),在每类之后必计卷帙的主张(见史志目录)。关于归类,郑樵主张要以内容为主;要详读本文,不能只凭书名或仅阅前帙而草率臆断;凡类目性质不同,属无子目之分,分类时不得相滥。他的这些理论,在其《通志·艺文略》中得到了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