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验

中国东汉唯物主义哲学家王充关于认识论的重要范畴。指用效果验证知识真伪的方法或过程。《论衡·知实篇》提出:“凡论事者,违实不引效验,则虽甘义繁说,众不见信”。所谓“违实”、“不引效验”,即指认识脱离实际。王充认为实效、事实是验证认识是否正确的标准。王充“疾虚妄”,驳斥“神而先知”的先验论,以效验作为思想武器。他说:“圣人不能神而先知,先知之问,不能独见,非徒空说虚言,直以才智准况之工也。事有证验,以效实然。”这就是说,人的认识是否正确,不能凭说空话或聪明才智来判断,必须用实际效果来验证。王充曾用五种实验证明雷为天火,雷击人不是“天怒”。他说:“夫论雷之为火有五验,言雷为天怒无一效,然则雷为天怒,虚妄之言。”王充重视效验,并不局限于感觉经验。他也重视推理等理论思维的作用。他强调“不徒耳目,必开心意”,认为仅凭感觉经验不能认识事物的本质。他说:“不以正而原物,苟信闻见,则虽效验章明,犹为失实。”他认为,必须经过“据兆象,原物类”的分析、加工,人们才能得到正确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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