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傒斯

元代文学家。字曼硕。龙兴富州(今江西丰城)人。因卢挚荐,授翰林国史院编修,官至翰林侍讲学士,后又任艺文监丞,曾参加编修辽、宋、金三史。死后谥文安。欧阳玄《豫章揭公墓志铭》说,揭傒斯“文章……正大简洁,体制严整。作诗长于古乐府,选体、律诗长句,伟然有盛唐风”。

揭傒斯的《渔父》、 《高邮城》、 《杨柳青谣》、《秋雁》、《祖生诗》、《李宫人琵琶引》等诗,都在一定程度上揭露了现实社会生活不合理的现象。尤其是《秋雁》诗,别有寄托,写出了当时民族间的矛盾。诚如《至正直记》说:“揭曼硕题雁,盖讥色目北人来江南者,贫可富,无可有,而犹毁辱骂南方不绝,自以为右族身贵,视南方如奴隶,然南人亦视北人加轻一等,所以往往有此诮。”揭傒斯还有一首《女几浦歌》,用民歌体描写大孤山下的船民,不管风浪如何险恶,总是无所畏惧,表现了劳动人民的刚毅勇敢。

揭傒斯墨迹

揭傒斯的散文多宣扬封建伦理思想,但也有一些可读的作品。如《与萧维斗书》、《送李克俊赴长兴州同知序》,都认为“独善其身”不是一个政治家的风度。《浮云道院记》、《胡氏园趣亭记》,反映出一种封建时代文人的闲适情趣。

著有《揭文安公全集》14卷,补遗1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