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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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学历教育和在职教育(或继续教育)两方面。

学历教育

图书馆专业人员的培养最早是从学徒制(即师傅带学徒)开始的。随着图书馆事业的发展,一些较大的图书馆开设训练班,进行较有计划的培训。受训人结业后或留在训练班所在馆或到其他图书馆工作。1650年,曾任英国皇家图书馆馆长的J.杜里在《新式图书馆的管理者》 一书中正式提出了图书馆职业和教育问题。他认为图书馆员是学问的向导和文化的传播者,应具有高深的学问。德国图书馆学家M.施雷廷格的《图书馆学综合性试用教科书》(1808)和F.A.艾伯特的《图书馆员的教育》(1820)两书都提出了图书馆专门教育和训练问题。1874年德国一所大学图书馆馆长费·罗尔曼在《关于图书馆整理学和德国大学图书馆的专门研究》一文中指出必须开办大学图书馆教育,并提出了一项为期 3年的大学图书馆教育计划。在这些思想的影响下1886年德国格丁根大学首次开设图书馆学课程,著名图书馆学家、该校图书馆馆长K.F.O.齐亚茨科被任命为图书馆学教授。所授课程侧重于目录学、古文书学等文献研究方面,以培养研究图书馆馆员为主,学术性较强。

世界上最早的正规图书馆学校是1887年1月由美国著名图书馆学家、哥伦比亚大学图书馆馆长M.杜威创立的哥伦比亚大学图书馆管理学院。杜威早在1879年就曾撰文强调图书馆工作是一种独立的职业,应建立专门的图书馆学校。该校当时有兼职教师7名,第一批学生有20名,其中17名女生。科目侧重于图书馆经营、图书保管、书目、分类法、目录著录、参考咨询和图书馆管理,以培养公共图书馆馆员为主,技术性较强。

1923年,曾任美国专业图书馆协会主席的C.C.威廉逊在其研究报告《图书馆业务训练》中建议图书馆学院应分清图书馆事务工作和专业工作,并且只教授后者;这些学院应设在大学;应为这些学院及其师生提供更多的资助;学制应为两年,一年学习综合原理,一年学习专门业务;应采用全国证书制;学院应得到认可。报告发表后美国图书馆协会在1924年正式设立了图书馆学教育委员会(后改为认可委员会),在1925年制订了美国图书馆学院标准(后于1933、1951、1972年修订),并对所有的学院进行审核。 50年代初, 美国开始实行图书馆学硕士学位为第一专业学位制,一般是大学毕业生才有资格进入图书馆学院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世界最早设置图书馆学博士学位的是美国芝加哥大学图书馆学研究院(1928)。60年代是美国图书馆学教育的兴旺时期,学校数、学生数、资金等都大大增加,不少社区大学创办了图书馆技术人员教育,还出现了6 年制的硕士后教育计划。由于情报学的兴起,70年代以后大约三分之二的学院在校名中增加了“情报学”或“情报研究”字样,或用其直接取代较为传统的“图书馆学”、“图书馆服务”等。1985年10月经美国图书馆协会认可委员会认可的大学图书馆学情报学研究院有56所,其中兼授博士学位的有21所。

英国直到1919年才在伦敦大学设立图书馆学院,到1986年共有17所图书馆学院。课程中既有学术性较强的科目,也有专门技术科目。80年代英国开始改变传统的图书馆学教学,例如里兹大学设图书馆学文学士和情报学科学学士,谢菲尔德大学将图书馆学院改为情报研究系,斯特拉斯克莱德图书馆学学院则成了斯特拉斯克莱德大学商学院情报系。

在苏联,图书馆学家Л.Б.哈芙金娜于1913年首次在莫斯科的沙尼雅夫斯基大学开设图书馆学课程。此后苏联相继建立了莫斯科国立莫洛托夫图书馆学院 (1930)、国立哈尔科夫图书馆学院(1935)和列宁格勒国立克鲁普斯卡娅图书馆学院(1941)。这三所学院都设有图书馆学系、目录学系和少年儿童图书馆学系,学制均为4年。80年代中期苏联有各种图书馆学校170多所,其中139所是中等专业学校,占总数的80%,在高等院校设图书馆专业教育点的有28个,设硕士教育点的有5个。

印度著名图书馆学家S.R.阮冈纳赞在1929年创办了印度第一所正规的图书馆学院。1981年印度共有图书馆学院42所,其中可授予硕士和博士学位的各为9所。

1920年3月中国武昌文华大学设立图书科,开始了正规图书馆学专业教育。80年代,中国图书馆学和情报学专业教育有较大的发展(见中国图书馆学教育)。

在教育体制方面,美国和加拿大以硕士学位教育为基本形式,学生为取得学士学位者,学制大多为1年;此外还有学制为1~3 年的博士学位教育和4年制的大学本科教育。英国以大学本科为主,大多提供2~4年制学士学位教育,许多学校也设硕士学位。还有一些学校则专门提供硕士和博士学位教育。苏联图书馆学教育以培养中级图书馆工作人员的中等教育为主;高等教育培养高级图书馆员。中国图书馆学历教育已初步形成3个级别5个层次的体系,即研究生教育 (包括博士与硕士两个层次,博士点现有北京大学和武汉大学;硕士为2~3年制)、 大学教育 (包括4~5年制的本科与2~3年制的专科两个层次)和中等专科教育。以大学本科为主。

在课程设置方面,70年代中以后许多国家 (包括中国) 总的特点是都改变了过去侧重教授采访、分类、编目、参考咨询等传统技术方法的状况,增加了计算机应用、情报服务等课程,朝着图书馆学情报学教育综合化和现代化的方向发展。美国的图书馆学课程设置由各校自己确定,必修课一般包括图书馆学情报学基础、图书馆资料的书目控制、情报资源的组织、图书馆服务、图书馆管理、图书馆和情报系统、计算机导论、研究方法等;选修课包括图书馆业务(编目、藏书建设、读者服务、声像资料服务等)、情报系统(分析和设计、计算机语言等)、 情报服务(联机检索等)、图书馆和情报基础数学、各类型图书馆和资料、历史研究 (图书馆史、公共传播史等)、印刷出版、图书保护等。《ALA世界图书馆和情报工作百科全书》中归纳美国图书馆学院的核心课程为:

(1)图书馆和社会,包括交流、图书馆在交流过程中的作用、情报机构的社会作用、交流载体形式等。

(2)图书馆服务和资料,包括图书馆服务的机械化、资料类型、藏书类型、图书馆和用户类型、采选的原则和方法、采选工具、藏书利用、目录著录、主题分析和标引、情报查找、参考服务、自动化检索等。

(3)研究,包括问题鉴定、研究方法、设计、数据收集和处理、研究成果交流。

(4)管理,包括计划、组织、人员配备、指导、控制;系统分析;效率测定;馆际合作。

英国拉夫巴勒大学图书馆和情报研究系主任哈瓦德-威廉斯教授在 1985 年国际图书馆和情报学教育会议上,介绍了英国以1974年联合国教育、科学和文化组织一份文件归纳的核心课程为蓝本所提出的新的核心课程,包括:

(1)基础,如社会中的图书馆、图书馆法、图书馆与图书馆教育史、用户研究、研究方法。

(2)资料,如各种载体、参考源、书目工具、书史。

(3)方法,如标引、内容分析、读者服务、 知识组织、 参考程序、系统分析、保管与修补。

(4)管理,如行政、人事、系统组织和计划、计算机和复制技术等。

日本图书馆情报大学4 年制本科课程分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共134个学分。必修课包括:专业科目A (图书馆情报学概论、 情报载体论、 情报系统论等 19门)、体育和外语,共53个学分。选修课包括:基础科目A(人文、社会、自然科学总论等19门)、基础科目B (语言学、经营工程学、情报工程学等21门)和专业科目B (计量目录学、情报系统利用论、出版技术论等66门),共81个学分。2 年制研究生须从图书馆情报基础论、情报构成论、情报社会关系论、情报载体论、情报认识论、图书馆情报组织论、情报仪器利用论和情报检索论8 类科目中任选1类,再辅以其他类科目,需达到30个学分。

图书馆情报大学的学生在进行实习和毕业设计

随着信息服务业的发展,一些专家建议图书馆学情报学教育应适应诸如信息资源管理、数据库设计、信息市场和销售、知识工程、决策支持系统、电子出版等新兴领域对人才的需求。

在职教育

图书馆员在受过从事图书馆和情报服务所必需的预备教育之后,对以前所获得的知识、技能和观念不断更新的学习过程,通常又称为继续教育。它可使工作人员在不断变化的环境中了解新的思想、观点,掌握新的知识、技能,为成为不断出现的新兴领域的专家作准备。提供继续教育的主要机构有:

(1)图书馆协会,它通常都把继续教育确定为首要职责之一。

(2)专业学校,在逐渐认识到支持毕业生的毕生事业是应尽的职责后,也提供各种继续教育机会,这样做也有助于改善学校的经济状况。

(3)图书馆,许多大中型图书馆往往被赋予向本地区、本系统图书馆工作人员提供继续教育的任务。它们通常与图书馆协会、学校合作开展在职教育。

(4)政府部门,管理图书馆事业的职能部门往往通过有关法规或直接资助促进在职教育,有的还组织各种长期或短期的培训。许多国际组织都意识到继续教育的价值,积极参与继续教育活动。影响最大的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国际文献联合会,它们都经常组织国际会议,举办短期培训班,提供师资、出版物和给予指导等。继续教育方式目前主要是专题研讨会、研习班、讲座、函授、电话会议、录像资料等。一些欧美国家正大力开发无时间、地点限制的传授系统,如通过卫星的单视道双声道远距离会议、软件包系列、录像-录音带等。

在中国,在职教育主要是为已经从事图书馆和情报服务,但未受过必要的预备教育或专业培训的图书馆工作人员提供的补课性预备教育,这通常称为成人教育或业余教育。教育方式主要有:

(1)脱产在大学、干部学院进修1~2年,取得结业证书。

(2)业余参加夜校或成人教育学校,在1~3年内完成预定的图书馆专业课、文化基础课或外语课学习计划,取得中等专科学校、大学专科文凭或专业证书。

(3)函授班或函授学校 (3年制专科或5年制本科),主要是自学,兼有辅导课,毕业获大学专科或大学本科文凭。

(4)几个月或1 个月以下的短期训练班,对象可以是非图书馆专业毕业者、领导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