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合理地混用化肥与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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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药与化肥混用比较复杂,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1)混合后不降低肥效和药效。如除草剂西码津和 阿特拉津,能与石灰以外的任何固体化肥混合,不降低除草活性。但与普钙混用时,宜随混随用。若混合后存放一段时间,如2~3个月,则会降低药效甚至无效。多数有机磷农药与碱性化肥混合后易分解失效。

  (2)混合后对作物无害。有些农药如扑草净与液体肥料混用时会增大对作物的毒性。但2,4-D类除草剂与肥料混用,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提高药效和肥效。

  (3)混合物应有一定的 稳定性。如2,4-D与普钙混用后存放1个月左右仍性质稳定,但有些农药会失效。(4)混合后的施用时间与施肥深度须考虑到肥效和药效的充分发挥。一般基肥施用时宜稍浅,以使杂草种子发芽成苗时即被除草剂杀灭。追肥时主要用在苗期,如玉米的4叶或6叶期,应参照杂草发芽与幼苗生长中最易被杀灭的时间施用。

  肥料与农药混用后,由于施肥要求与农药的防病、治虫和灭草的要求常不能完全统一,因而目前以化肥为载体的农药主要是各种除草剂,杀虫剂较少。 杀菌剂则由于其有效条件下不易与肥料的肥效发挥相配合而应用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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