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我行 / 2016-08-12 浏览
企业从事未经登记的一般经营项目的,应当承担超范围经营的法律责任。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设立公司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类型; (三)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 (四)公司注册资本额、股东或者发起人的认缴或者认购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载明发起人认...
变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类型; (三)变更前后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四)变更前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 (...
公司成立后,公司登记机关发现公司涉嫌实收资本不实的,可以要求公司到指定的验资机构进行验证,并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验资证明。 ...
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应当先签订合营协议、合同,拟订企业章程,报国家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经批准后,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才能开始营业。 ...
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合营者的注册资本如果转让必须经合营各方同意。 ...
合营企业各方可以现金、实物、工业产权等进行投资。需要注意的是:外国合营者作为投资的技术和设备,必须确实是适合我国需要的先进技术和设备。如果有意以落后的技术和设备进行欺骗,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中国合营者的投资可包括为合营企业经营期间提供的场地使用权。如果场地使用权未作为中国合营者投资的一部分,合营企业应向中国政府缴纳使用费...
合营企业董事会人数组成由合营各方协商,在合同章程中确定,并由合营各方委派和撤换。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中外合营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 ...
合营企业的合营期限,按不同行业、不同情况,由合营各方作不同的约定。有的行业的合营企业,应当约定合营期限;有的行业的合营企业,可以约定合营期限,也可以不约定合营期限。约定合营期限的合营企业,合营各方同意延长合营期限的,应当在距合营期满6个月前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请。审查批准机关应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指为设立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应为合资各方认缴的出资额之和。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需要注意三个问题: (一)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一般应以人民币表示,也可以用合营各方约定的外币表示。 (二)合营企业在合营期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合营者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理解这一概念.需要注.以下几方面:以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为出资的,其作价由合营各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或聘请合营各方同意的第三者评定。作为外国合营者出资的机器设...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一)合营企业章程的修改; (二)合营企业的中止、解散; (三)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 (四)合营企业的合并、分立。 其他事...
《外资企业法》所称的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l0.如何设立外资企业? 设立外资企业,应当先经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审查批准。经批准后,外国投资者在...
申请设立外资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批准 (一)有损中国主权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危及中国国家安全的; (三)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 (四)不符合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 (五)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
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以为其他责任形式。外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外资企业为其他责任形式的,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适用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
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指为设立外资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资本总额,即外国投资者认缴的全部出资额。关于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需要注意的是: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要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应当符合中国有关规定。外资企业在经营期内增加、减少、转让注册资本,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