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做了哪些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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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建立全省采购机构及平台。省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确定了坚持以政府主导和公益性原则为出发点,以政府完全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为目标,立足现有省卫生厅软硬件资源,搭建政府非营利性集中采购平台,逐步实现为交易双方提供直接免费交易的工作思路,制定了《全省非营利性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设置方案》,抓好软硬件建设。去年8月初,正式启用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平台,目前运行状态良好。

  二是完成了省增补非基本药物目录的遴选工作。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程序,确定了我省非基本药物目录的遴选原则、范围、数量、程序。在严格原则和程序的前提下,确定了150种药品为我省增补的非基本药物。

  三是加强价格控制,完成国家基本药物采购工作。制定了《2009年浙江省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2009年浙江省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商招标实施方案》和《2009年浙江省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药品目录遴选工作方案》,制定了参考价和标的价两套价格控制体系。经公告、开标、评审、议价等环节,公布了2009年浙江省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结果。其中基层医疗机构中标产品4491个,普通大输液中标产品755个。采购价格得到了明显下降,以采购量最大的克林霉素、头孢呋辛、头孢曲松、左氧氟沙星和奥美拉唑5种药品为例,其中标价格与国家指导价比,平均中标扣率(指中标价/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分别是21.58%、21.78%、36.26%、34.14%、24.79%。截止10月底,基本药物制度实施8个月,基层医疗机构已通过网上平台采购中标产品95316.4万元。

  四是及时启动2010年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发布了《2010年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公告》和《2010年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招标文件》,共接受2800余家生产企业投标。现已全面完成了2010年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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