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性关节损伤如何分类?意义何在?处理原则如何?

浏览

  皮肤与关节囊破裂,关节腔与外界相通者称为开放性关节损伤,按损伤程度与预后不同,可分为三度:

  第—度:锐性外力直接穿破皮肤与关节囊,创口较小,关节软骨与骨骼尚完整,经治疗后可保持关节功能。

  第二度:钝性暴力伤,软组织损伤较广泛,关节软骨与骨骼有中度损伤,创口内有异物,经治疗后可恢复部分关节功能。

  第三度:软组织毁损,韧带断裂,关节软骨及骨骼损伤严重,创口内有异物,可合并关节脱位与神经血管损伤,经治疗后关节功能较难恢复。

  分类的意义在了指导治疗。开放性关节损伤的处理按时间划分与开放性骨折相同;按分度考虑则应遵循以下原则。

  第—度不需探查关节,彻底清创,关节内放置引流,一期闭合创口,术后牵引或石膏固定。第二度创口先作关节腔外常规清创,更换手套、器械后,充分显露关节,清创,骨折块复位后,关节内放置引流,尽量闭合创口;如伤后时间长.周围组织疑有炎症,可闭合创口,但行关节内灌洗引流,4~5天后炎症消退,可停止灌洗、拔除引流。第三度,消创后创口处理与第二度相同。若关节面破坏严重,估计关节功能无恢复可能,且创口新鲜时,可考虑一期关节融合术。

精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