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应具备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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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要具有符合技术标准的无线电设备。无线电设备符合国家或相关行业技术标准,是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基本条件。目前对需要设置的无线电台(站)主要检测4项指标:频率偏差容许限度,频带宽度,残波辐射功率容许限度和功率。

  第二,要具有相应专业水准的人员。对于操作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工作人员,不仅要求具有熟练的业务技能,而且还要求熟悉有关无线电管理的法律和法规。为了保证操作人员的准确操作,要求对上岗的操作人员进行专门业务培训,并逐步实行操作人员资格等级考核制度。对合格的操作人员颁发资格证书,严禁无资格的非操作人员上机。

  第三,要有无线电网络及台站设计。无线电网络,如短波、超短波、 微波通信网络、地球站、广播电视台、雷达站、导航台等,都需要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网络及台站设计。网络及台站设计要符合经济合理使用频谱资源的原则,在满足通信和服务的情况下,应尽量减小功率、降低天线高度以及采用 先进技术和设备,以避免对其他无线电台(站)的有害干扰和对频谱资源的浪费。

  第四,要有安全可靠的机房。为了提高通信的可靠性和 稳定性,无线电机房要安全可靠。机房是特殊的工作场所,要求建筑牢固,符合保密要求,有一定的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第五,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设有无线电台(站)的单位要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要求设台单位领导重视,措施落实,经常注意电台维护、安全检查和对电台工作人员进行政策法规教育,对通信规则和通信纪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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