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松原市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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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22世纪,这里属于早期肃慎王国。扶余历史悠久,早在西汉初期,这里便建立了中国东北地区第一个地方农业制国家——扶余国(都城长春),扶余国的农业畜牧业已经十分发达,开创了北疆历史文化的先河。

位于松花江干流南岸,北以松花江与肇源县分界。今吉林省松原市扶余一带,清代,属吉林将军伯都讷副都统辖地,副都统驻伯都讷城。伯都讷城是清初“边外”(柳条边)七大军事重镇之一。1682年(清康熙二十一年),设立伯都讷站,是宁古塔将军境内西部通往齐齐哈尔城的重要通道。

1693年(清康熙三十二年),在伯都讷驿站南20里处建新城,名伯都讷新城(今扶余镇),添设伯都讷副都统专城驻防。

1811年(清嘉庆十六年),设置伯都讷厅,驻伯都讷新城,同时设分防巡检一员,驻孤榆树屯(今榆树市),隶属伯都讷厅。

1906年2月15日(清光绪三十二年正月二十二日),伯都讷厅升改新城府,驻新城,与伯都讷副都统同城;孤榆树屯巡检改设榆树县,由新城府领。翌年4月,裁将军,改隶吉林行省西北路道。

1909年6月2日(清宣统元年四月十五日)批准,裁撤伯都讷副都统。

中华民国成立后,1913年3月,改为新城县。隶属吉林省西北路道。

1914年2月,因与河北、山东等省新城县重名,奉令改称扶余县。同年6月,西北路道改称滨江道,隶属滨江道。

1929年2月,废止道制,由吉林省直辖。东北沦陷后,隶属吉林省管辖。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初隶吉江行政区,1946年5月划归嫩江省管辖。

1949年5月,划归吉林省管辖。

1956年隶属公主岭专区,1958年10月改隶白城专区。

1987年11月19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扶余县,设立扶余市(县级)。

1992年6月6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扶余市,设立松原市(地级),设立松原市扶余区。

1995年7月20日,国务院批准:设立扶余县,辖扶余区的部分行政区域,县人民政府驻三岔河镇。松原市扶余区更名为松原市宁江区。

2000年,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松原市总人口2766036人。其中:宁江区 538469人、前郭尔罗斯自治县 567246人、长岭县 625830人、乾安县 300745人、扶余县 733746人。

2003年,松原市下辖扶余县、前郭县、长岭县、乾安县和宁江区4县1区,设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和查干湖旅游经济开发区3个省级开发区,设太平川、郭尔罗斯、长山、水字、陶赖昭、蔡家沟、雅达虹等7个市级工业园区。

2013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扶余县,重新设立扶余市(县级)。重新设立的扶余市由吉林省直辖,松原市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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