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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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箭区的名称是由茅箭堂村村名演化而来。古时,

茅箭堂有一尖形土梁子,伸向河湾,形状似箭,上面长满茅草,故得名“茅箭”。

据清同治九年(公元1870年)《郧阳志》记载,“郧县塘汛二十有九……城南七十里茅箭陆塘”(“塘”是当日封建统治阶级为维护地方治安、传递公文,驻有武装人员的机构),“茅箭陆塘”就设于茅箭堂,民国初年撤销,当时人们习惯叫“箭塘”,或简称“茅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属十堰区公所管辖。

1950年设茅箭乡政府; 1958年由9个高级公社联合成立茅箭人民公社,隶属十堰区,同年10月改区为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十堰区更名为五星人民公社,茅箭乡隶之;1961年6月白浪、十堰两公社合并为十堰区,下辖各乡改建制为人民公社,茅箭乡政府改为茅箭公社;1969年12月成立十堰市(县级市),茅箭公社为其所辖;1971年撤区并社,茅箭公社为十堰市8大公社之—,同年茅箭公社驻地由茅箭堂迁往顾家岗;1973年十堰市升格为省辖市(地级市);1984年撤社建区(县级),茅箭公社更名为茅箭区(县级),是2个城市区之一;1986年9月白浪区公所并入本区。

1994年,实行地市合并,郧阳地区撤销,周边五县全部并入十堰市(地级市),位于柳林路的郧阳地区行政总署撤销,设市政府于五堰街道六堰山(现迁至北京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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