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红花岗区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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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时期属鄨国,附属于夜郎。

秦统一中国后,推行郡县制秦始皇二十七年(公元前220年),置鄨县。直至南北朝时均在境内,先后属犍为郡、牂牁郡、平夷郡、平蛮郡。

唐贞观十三年(公元639年),置播州,属江南道。唐贞观十六年(642年),播州所辖罗蒙县改名遵义县。今地在播州所辖带水县境内,五代时期先后属前蜀后蜀、楚、后周等国。唐乾符三年(876年),杨端率部在今城南10千米白锦堡建立世袭统治。

北宋大观二年(1108年),杨氏家族内讧,杨光荣、杨文献叔侄献地归顺朝廷,宋廷令建播州与遵义军,今地属播州。宣和三年(1121年),废播州,置播州城,隶属南平军;六年(1124年),改播州城为播川县。

南宋淳熙三年(1176年),杨氏第十二代统治者杨轸将其治所从白锦堡迁穆家川(今老城),开始修建遵义老城,为今红花岗区建城之始。南宋嘉熙三年(1239年),设播州沿边安抚司,属夔州路,今地驻安抚司治所。

元至元十八年(1281年),播州安抚司升为播州宣慰司。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改隶湖广行省顺元路宣抚司。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升为播南路,不久,恢复军民安抚司。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播州改隶四川行省。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中书省奏准,播州仍隶湖广行省。

明洪武五年(1372年),播州归顺明廷,隶四川。第二年由宣慰司升为宣慰使司,下辖安抚司、长官司,今地属播州长官司。明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明廷派兵剿灭杨氏土司政权,实行“改土归流”,恢复中央朝廷直接委派官员的流官制度。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设置遵义军民府,隶四川布政司,下辖播州长官司改置遵义县。万历三十九年(1611年),置威远卫指挥使司,隶四川都指挥使司。今地属遵义县,为府、县治所驻地。

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裁去威远卫,改遵义军民府为遵义府。雍正六年(1728年),遵义县随遵义府由四川省改隶贵州省

民国三年(1914年),废府存县,隶黔中道

民国九年(1920年),废黔中道,遵义县直属省。

民国十六年(1927年),改县公署为县政府。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贵州省建立十一个行政督察区,遵义县属第五行政督察区。

1949年11月25日遵义解放后,于遵义县城区建立遵义市

1951年,撤销遵义市,原辖地改为遵义县城关区。

1952年,恢复遵义市。

1955年,专区辖市改为省辖市。

1958年,遵义市划归遵义专区管理;撤销遵义县,并入遵义市。

1961年,并入遵义市的遵义县分出,恢复市、县分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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