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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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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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5月1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石黄镇。随后成立石灰窑工业特区办事处、湖北大冶工矿特区人民政府,黄石市在此基础上过渡建成。

1959年1月26日,大冶县从黄冈地区划归黄石市。

大冶县始建于宋乾德五年(967年)以前。李煜为南唐主时,以境内矿产丰富,冶炼业发达,升青山场院并划武昌三乡与之合并,新设一县,取自殷商以来一直“大兴炉冶”之意,便定名为大冶县。

唐虞之世,市地属二苗。

夏、商时,市地属荆州之域。

西周时称鄂,为鄂侯领地。

周夷王七年(公元前887年),楚王熊渠(子爵)攻杨粤至鄂(今鄂州、大冶),封其中子熊红为鄂王,市地为楚国鄂王辖地。春秋战国属楚、秦。

秦昭襄王二十九年(公元前278年),分南郡竟陵以东及江南置江夏郡,从此鄂县南移属江夏,江夏郡统有鄂、下雉等14县,市地在鄂县境内。

三国时期,蜀汉章武元年、魏黄初二年(221年),孙权自公安迁都于鄂(今鄂州),改鄂为武昌,并割鄂之南建阳新县,以武昌、下雉、阳新、柴桑、沙羡、浔阳六县为武昌郡,市地在武昌郡之武昌(今鄂州)、阳新两县之间的下雉县境内。

魏黄初四年(223年),孙权将郡治迁至夏口(今汉口)。又改武昌郡为江夏郡,市地在江夏郡之武昌、阳新县境内。

西晋太康元年(280年),改江夏郡为武昌郡,以武昌、柴桑、鄂县、阳新、沙羡、沙阳、高陵等七县属地。市地在武昌、鄂县、阳新三县境内。不久,武昌与鄂县合并,仍为武昌县,市地在武昌、阳新两县境内。

东晋元帝建武元年(317年)江州由豫州移至武昌。至孝武帝太元九年(384年),始移浔阳。安帝义熙八年(412年),下雉县并入阳新县。市地在武昌、阳新两县境内。

黄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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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朝宋孝建元年(589年),改阳新为富川,不久又改富川为永兴,市地在武昌、永兴两县境内。梁置西陵县于此,后废。唐代市地在鄂州武昌、永兴两县境内。唐末,南方九国兴起,市地在吴国境内。唐哀帝天?二年(905午),吴王杨行密将永兴县和武昌划出一块地盘置青山场院,进行大规模采矿、开炉冶炼。市地在吴国鄂州境内。

五代十国时市地在鄂州武昌县、永兴县境内,梁唐时属吴、晋、汉、后周北宋初时局南唐。

宋乾德五年(967年),南唐始建大冶县。从此,自宋至民国市地隶属兴国路、兴国州、武昌府、湖北省大冶县。

民国16年(1927年),大冶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湘鄂赣革命根据地的一部分。

1930年成立大冶县苏维埃政府,先后隶属于湖北省鄂东革命委员会、湘鄂赣省苏维埃政府鄂东办事处,湘鄂赣省鄂东南苏维埃政府。

民国21年(1932年)国民政府在省、县之间设立湖北省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市地属湖北省第二专署大冶县;1938年改属第一专署。

民国27年(1938年)大冶沦陷,日军在大冶建立伪政权,盗称“中华民国湖北省大冶县政府”,并在石灰窑和黄石港两镇建置“石黄示范区”,国民党大冶县政府则流亡至毛铺等地。

民国31年(1942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四军五师14旅,在大冶、阳新、鄂城等地先后建立大鄂政务委员会、鄂大政务委员会、阳大政务委员会,统属于鄂南政务委员会领导。

民国34年(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投降,国民党大冶县政府接管,复置石灰窑和黄石港两镇,隶属大冶县辖。

民国37年(1948年)将石灰窑和黄石港两镇合并为石黄镇,隶属于大冶县。

1949年5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石黄镇。不久,经中原临时人民政府批准,设置湖北大冶特区办事处直属中原临时人民政府。同年l0月,成立湖北省大冶工矿特区人民政府。

1950年8月21日,成立省辖黄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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