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上的今天|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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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上的今天:10月8日,党的历史上发生了7件影响深远的大事。

10月8日党史回眸

1、1976年10月8日,中共中央作出出版《毛泽东选集》第五卷和筹备出版《毛泽东全集》的决定。同日,中共中央、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决定建立毛主席纪念堂。这违背了毛泽东等中央领导人1956年亲自签名的关于将遗体火化、不建坟墓的建议。

2、1976年10月8日至15日,“四人帮”在上海的一小撮余党策划反革命武装暴乱的阴谋被彻底粉碎。18日,中共中央将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事件通知各级党组织,传达到全党和全国人民。20日,中共中央成立专案组,审查王、张、江、姚的反党罪行。12月10日,中央向全党全国批发了王、张、江、姚反党集团的罪证材料之一;以后,罪证材料之二和之三也相继下达,全国掀起揭批“四人帮”的群众运动。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奋起揭批“四人帮”篡党夺权的阴谋活动、罪恶历史和反革命谬论,清查他们的帮派体系。

3、2001年10月8日,江泽民在会见来华进行为期一天工作访问的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时强调“以史为鉴,面向未来”。小泉参观了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并献了花圈。他就侵略历史再次道歉。

4、2005年10月8日至11日,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中央政治局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全会充分肯定十六届四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高度评价“十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分析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提出了“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和降低消耗的基础上,实现2010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比较完善,开放型经济达到新水平,国际收支基本平衡;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城镇就业岗位持续增加,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健全,贫困人口继续减少;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普遍提高,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居住、交通、教育、文化、卫生和环境等方面的条件有较大改善;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社会治安和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构建和谐社会取得新进步。

5、2006年10月8日,胡锦涛会见来访的日本首相安倍晋三。指出:中日双方必须从战略高度和长远角度来审视和把握两国关系,坚持和平共处、世代友好、互利合作、共同发展的大目标,坚定不移地推动中日关系长期健康稳定向前发展。同日,温家宝与安倍晋三举行会谈。双方同意,努力构筑基于共同战略利益的互惠关系。

6、2006年10月8日—11日,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吴邦国就《决定(讨论稿)》作说明。全会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胡锦涛在会上报告中央的工作并发表讲话。他指出:我国发展已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深层次矛盾逐步显现,必须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他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最根本是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他强调:要把各方面的积极性引导到实现科学发展上来,扎实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7、2014年10月8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举行,习近平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提出8点明确要求。

10月8日党史重要事件

1950年10月8日毛泽东发出《给中国人民志愿军的命令》

1950年10月8日,毛泽东发出《给中国人民志愿军的命令》。命令要求中国人民志愿军“迅即向朝鲜境内出动,协同朝鲜同志向侵略者作战并争取光荣的胜利”;并任命彭德怀为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员兼政治委员。抗美援朝、保家卫国,是中共中央政治局根据朝鲜劳动党和政府的请求以及保卫祖国安全的需要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19日,中国人民志愿军到达朝鲜前线。从1950年10月到1951年6月,中国人民志愿同朝鲜人民军一起,连续进行了五次战役,把以美军为首的“联合国军”赶回三八线附近,从而稳定了朝鲜战局

2005年10月8日至11日,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在北京举行

2005年10月8日至11日,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2006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2006年10月8日至11日,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举行,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006年10月8日至11日,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举行,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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