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跳高、撑竿跳高裁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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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任务

  在田赛裁判长领导下,执行田径竞赛规则有关条文的规定,保证 跳高撑竿跳高比赛的顺利进行。

  2)工作方法

  (1)学习文件,明确职责与分工。检查场地器材,熟悉仪器性能。

  (2)赛前40--50分钟,由主裁判整队进入比赛场地,对场地器材、仪器设备进行复查和调试。管理裁判员和记录员到赛前控制中心进行检录。

  (3)赛前35--40分钟,带领运动员进场。主裁判向运动员提示注意事项,宣布起跳高度及升高计划后,令运动员开始丈量步点和助跑距离。撑竿跳高赛前30分钟,管理裁判员督促运动员登记自己所需的架距。

  (4)在跳高赛前20--25分钟,撑竿跳高赛前30分钟,组织运动员按比赛顺序进行l--2次试跳。

  (5)赛前3--5分钟,停止练习。主裁判监督丈量第一个起跳高度。撑竿跳高设置好第一位运动员所需架距的位置。记录裁判员登记运动员免跳高度,其他裁判员整理场地。

  (6)按规定时间准时开始比赛,显示牌显示第一位试跳运动员的号码、跳次。起跳点裁判员站在跳高架旁、运动员助跑方向的异侧面,将红旗平举。放下红旗的刹那,计时钟开始启动,运动员试跳开始。撑竿跳高放置横杆裁判员准备接竿。

  (7)当计时钟距时限还有15秒钟时,时限员应立即举黄旗示意。当时限已到时,黄旗即落下,运动员不得试跳;起跳点裁判举红旗,以失败论处;记录员记录该运动员一次无故延误比赛,试跳失败。

  (8)运动员试跳成功,上举白旗,失败则上举红旗。

  ⑼记录员在成绩记录表上记成功或失败的符号,检查记录员在显示牌上显示试跳成绩,终端操作员输人成功或失败的信息。

  (10)记录员告诉检查记录员准备试跳运动员的号码,检查记录员在显示牌上显示。起跳点裁判员将红旗平举,运动员准备试跳;红旗放下,开始试跳。

  (11)准备试跳的高度,凡超过纪录时,主裁判应请田赛裁判长、技术官员对横杆的高度进行核查。当运动员跳过破纪录的高度时,请田赛裁判长和技术官员再次检查高度无误后签字。

  (12)一个高度比赛结束后,被淘汰的运动员由管理裁判员带领退出比赛场地。最后三名运动员在比赛结束后由管理裁判员带至赛后控制中心。

  (13)比赛结束时,记录员整理好所记成绩名次,并与终端核对无误后,交主裁判、技术官员、田赛裁判长审核签字后送编排记录公告处。

  (14)跳高和撑竿跳高比赛时,裁判员及有关工作人员的位置图(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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