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需求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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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需求的分类

有关福利需求分类的研究有很多,如蒂特马斯将需求分为短期需求和长期需求;弗斯特将需求分为供给者需求和需求者需求;国际劳工组织将需求分为基本需求与相对需求;等等。但较为著名的是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和伯力梭(Bradshaw)的需求分类。

马斯洛理论把需求分成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五类,依次由较低层次到较高层次。各层次的基本含义如下:

(1)生理上的需要。这是人类维持自身生存的最基本要求,包括饥、渴、衣、住、性的方面的要求。马斯洛认为,只有这些最基本的需要满足到维持生存所必需的程度后,其他的需要才能成为新的激励因素。

(2)安全上的需要。这是人类要求保障自身安全的需要。

(3)情感和归属的需要。这一层次的需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友爱的需要;二是归属的需要。

(4)尊重的需要。马斯洛认为,尊重需要得到满足,能使人对自己充满信心,对社会满腔热情,体验到自己活着的用处和价值。

(5)自我实现的需要。这是最高层次的需要,它是指实现个人理想、抱负,发挥个人的能力到最大程度。

伯力梭在1972年曾提出一个界定福利需求的分类方法,并根据这种方法将需求分为四类,以此作为社会福利政策对资源进行分配的依据:

(1)感受性需求。个人根据感觉与经验所反映出的个人盼望或想要的(人的生理需求或主观欲望),但尚未通过任何方式或行动表达出来的需求。

(2)表达性需求。当人们将他们内心或潜在的“感受需求”通过行为表达出来,使其他人明白他们的意愿与要求时,就成为了“表达性需求”。

(3)规范性需求。由一些专家或专业人员根据某一状况界定的需求,而不是由当事人自己主观地感受到或主动地提出,这样的需求就是规范性需求。

(4)比较性需求。假定社会上存在两个群体,他们在各方面的条件、背景都大致相同,但如果一个群体的某种需求得到满足,而另一群体还没有,则后一个群体则产生了在公平原则下的“比较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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