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指定银行对哪些保税区海关签发的报关单可办理售付汇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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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由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天津塘沽保税区、大连保税区、青岛黄岛保税区、宁波保税区、张家港保税区、福州马尾保税区、厦门象屿保税区、广州保税区、汕头保税区、珠海保税区、深圳沙头角保税区、深圳莆田保税区、深圳福田保税区、海口保税区、海南洋莆开发区海关签发的报关单外,对持起运地为“中国”或者“中国某地”,到货目的为“中国某地”的报关单购付汇的境内机构,外汇指定银行不得为其办理售付汇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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