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尿素销售给工业企业是否可以享受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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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 生产资料征免 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文件第一条第四款规定:“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文件第十三条规定:“化学氮肥,主要品种有尿素和硫酸铵、 硝酸铵、 碳酸氢铵、 氯化铵、石灰铵和氨水等。”
可见尿素属于化肥的范畴,因此你单位作为商业企业,批发和零售的尿素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直接咨询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