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卖配件款用于职工食堂是否需要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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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你公司销售的“换下来的修理配件”也属于货物,进行销售也应当缴纳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将自产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而你公司厂生产车间、厂办公室领用信纸均不属于以上情况,可直接计入生产成本、管理费用列支,无需缴纳增值税。
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直接咨询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