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辅助人员

简称教辅人员。是高等学校专业工作人员之一。教学辅助人员一般指系、科实验室的实验员,资料室的资料员等。其主要任务是协助主讲教师工作,起辅助教学的作用。

1980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国务院科技干部局颁发的《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技术职称试行办法》规定,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的技术职称定为高级工程师(相当于副教授、教授)、工程师(相当于讲师)助理工程师(相当于助教)、技术员、技师(有的相当于助理工程师,有的相当于工程师)。1981年1月,国务院批发的教育部关于《图书、档案、资料专业干部业务职称暂行规定》指出:图书、档案、资料专业干部的业务职称定为: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馆员、助理馆员、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