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拓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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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在经济工作和早期民族工作方面的领导人之一。他是在中国传播马克思主义民族问题理论的先驱者之一。生于陕西省神木县,卒于北京。1926年参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28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曾参加二万五千里长征,担任中国工农红军总政治部白军工作部部长,在四川藏区帮助建立了瓦布粱子区藏民革命政府。 中共中央到达陕北后, 任中共陕西省委书记。一度负责内蒙古伊克昭盟的蒙民工作和宁夏地区的回民工作。

1939年,中共中央成立西北工作委员会(简称西工委),开展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绥远的白区党的工作和少数民族工作。贾拓夫是西工委日常工作负责人之一。西工委的成立,是中共中央有组织、有计划地研究中国少数民族问题的开始。1941年,西工委与中共中央西北局合并,贾拓夫担任西北局的领导工作,兼任设有少数民族问题研究室的中共中央调查研究第四分局局长。他对中国共产党的民族工作,特别是延安时期陕甘宁边区的民族工作,对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民族问题理论研究工作,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当时全国正处在抗日战争的第一阶段,日本帝国主义者已侵入内蒙古和西北的回族地区。国民党政府否认中国有多民族存在,把汉族以外的各少数民族称为“宗族”,实行民族压迫剥削政策。因而在当时批判国民党的大汉族主义,论证回回等少数民族的存在,阐明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指出中国少数民族解放的道路,成为西工委的迫切任务。在张闻天、李维汉的领导下,贾拓夫主持了对回回民族问题和蒙古民族问题的调查研究,并主持起草了“回回民族问题提纲”和“蒙古民族问题提纲”,经党中央讨论通过实行。随后,又组织干部编写了《回回民族问题》一书,在中国第一次用马克思主义观点论证回(见回族)、蒙(见蒙古族)等都是中国的少数民族,对于争取回、蒙民族的广大群众,包括他们的爱国上层分子参加到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来,起了积极的作用。

与此同时,为了配合开展蒙古族、回族工作,由贾拓夫建议并主持,在延安建立了蒙古文化促进会,以及陕甘宁边区回民救国协会和回民文化促进会,并修建了清真寺。此外,还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建立自治村或自治区;在延安开办民族学院,为党培养了少数民族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贾拓夫主要从事经济工作,曾任国家计划委员会副主席等职。在此期间,他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仍很关心,从多方面作了巨大支援。“文化大革命”中受“四人帮”迫害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