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佺期(约656~约714或715)

唐代诗人。字云卿。相州内黄(今属河南)人。上元二年(675)进士及第。由协律郎累迁考功员外郎。曾因受贿入狱。出狱后复职,迁给事中。中宗即位,因谄附张易之,被流放州。神龙三年(707),召拜起居郎兼修文馆直学士,常侍宫中。后历中书舍人、太子少詹事。

沈佺期的诗多宫廷应制之作,内容空洞,形式华丽。但他在流放期间诸作,多抒写凄凉境遇,诗风为之一变。如《初达州》、《岭表逢寒食》、《州南亭夜望》等诗,思念京华和家室,情调凄苦,感情真实,与应制之作迥异。代表作《杂诗》三首,写思妇与边塞征人的两地相思,有反对穷兵黩武的意义。他还创制七律,被胡应麟誉为初唐七律之冠(《诗薮·内编》卷四)。其中《古意呈补阙乔知之》(一名《独不见》)一首,语言流畅,气势充沛,沈德潜《说诗晬语》评为“骨高气高,色泽情韵俱高”。

沈佺期与宋之问齐名,并称“沈宋”。他们的近体诗格律谨严精密,史论以为是律诗体制定型的代表诗人。中唐元稹《唐故工部员外郎杜君墓系铭序》说:“沈宋之流,研练精切,稳顺声势,谓之为律诗。由是而后,文体之变极焉。”钱良择《唐音审体》说:“律诗始于初唐,至沈、宋而其格始备。”

原有文集10卷,已散佚。明人辑有《沈佺期集》。事迹见新、旧《唐书》本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