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读性

作品适合于阅读的程度。包括报纸文字新闻适合于读者阅读的程度,广播口语新闻适合于听众收听的程度,电视图像新闻适合于观众观看的程度等。

新闻可读性的研究是随着西方报业竞争兴起的,其目的在于改进新闻写作,以求扩大发行量。比较著名的有罗伯特·根宁公式。其标准如下:

(1)句子的形成。句子越单纯,其可读性越大。

(2)迷雾系数 (Fog index)。指词汇抽象和艰奥难懂的程度。迷雾系数越大,其可读性越小。

(3)人情味成分。新闻中含人情味成分越多,其可读性越大。

还有鲁道夫·弗莱施公式。该公式起初侧重句子的长短、字量、难易和人称关系的运用方面,后来经过修正,标准如下:

(1)真实性。指“稳定与具体”的词汇总数。

(2)传播力。指“有力与生动”的符号总数。

(3)词和句子的平均长度。词的音节越少,句子越短,其可读性越大。

(4)含有人情味的词汇量和句子的百分比。 “个人词”(Personal words)、“个人句”(Personal sentences)越多,其可读性越大。

可读性研究促使美国的新闻写作具有了用词大众化、句子短、段落短等方便阅读的长处。但是,过分注重僵化的公式,也会出现钻牛角尖的现象。

中国自古以来把写作看成一门学问,有不少论述写作的名著。近代报业诞生后,有些报人开始探讨新闻写作艺术。早期梁启超徐宝璜对时论和新闻的写作曾有全面论述。1919年五四运动前后提倡的白话文和新式标点,对改进新闻写作有重大影响。但都没有使用可读性这个概念。20世纪80年代,中国新闻界向国内介绍了国外可读性研究的成果,开展了对新闻可读性的研究。认为可读性表现在新闻的内容与形式两个方面,概括为“通俗易懂,饶有兴味,真切感人,喜闻乐见”。标准是:

(1)用字大众化,通俗易懂,避免艰涩、怪僻的词语。多用特定、具体的字眼,避免抽象、模糊的记述。

(2)文字简洁,段落短小,条理清晰,避免冗长、倒装的字句。

(3)发掘富有情趣和人情味的事实,用富有情趣和人情味的语言表达出来。

(4)客观地、忠实地、朴素地叙述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