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教育

在初等教育基础上继续实施的中等普通教育和专业教育。这种教育在整个学校教育体系中有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实施中等教育的学校为各类中等学校,普通中学为其中主要部分,担负着为高一级学校输送合格新生以及为国家建设培养劳动后备力量的双重任务。中等专业学校,包括中等技术学校、中等师范学校,担负着为国民经济部门培养中等专业技术人员的任务。各类中等学校的办学情况直接关系着一国教育建设和劳动力的培养质量,影响着国家各方面的发展和巩固。因此已日益引起世界各国的重视。

历史概述

中国远自传说中的唐虞分学校为上庠、下庠,夏禹改东序、西序,殷商名左学、右学以及周分大学、小学,近至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筹设京师大学堂止,实施的都是大学和小学两段制教育。1897年,盛宣怀创办上海南洋公学,在外院(附属小学)之上开办上、中两院,中国才开始有三段办学的组织。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奏定京师大学堂章程》,规定开设大学堂、中学堂、小学堂,则是中国正式有中学名称之始。

中国近代中等教育体制的确立,始自1902年清朝管学大臣张百熙拟定的《钦定学堂章程》(壬寅学制),其中规定中学堂 4年卒业,附设实业科,自第二年起分科。1904年1月13日,清政府颁布《奏定学堂章程》(癸卯学制),对上述学制重新修改,定中学年限为5年,科目分为修身、读经讲经、中国文学、外国语、历史、地理、 算学、博物、理化、法制、理财、图画、体操等12门。 1912年中华民国政府改中学堂为中学校,年限改为 4年,学堂监督改称校长,课程中废除读经讲经,增设艺术科等。1922年颁布《学校系统改革令》,实行“新学制”(壬戌学制),则规定中学学制 6年,分初、高二级,各 3年。高中分设农、工、商、师范等科,这个学制沿用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1949年。1927~1949年,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各革命根据地设立的中等学校,学制不一,一般为1~3年。

欧洲各国中等学校的渊源较早,如在古希腊时代即已有中小学之别。当时的雅典在弦琴学校等实施初等教育的小学之上,设有修辞学校、文法学校等。课程有文法、修辞、辩论术、论理学、几何等科目,与后世中学相仿(见雅典教育)。到古罗马时代,中等学校制度与古希腊时代大体相似。欧洲近代中等教育制度则发端于16世纪欧洲文艺复兴时期。当时城市的拉丁学校首先扩展班级,提高程度,为近代中学的办学开辟了道路。16世纪后,各国先后创设文科中学等类学校,18世纪初出现实科学校,这些学校大都是私立性质。至19世纪后,西方各国才开始兴办各种公立中学,师范学校和职业学校也逐渐得到发展。

中国现行中等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接管并改造了旧中国留下的学校。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规定,实施中等教育的机构为普通中学、业余中学和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普通中学学制为 6年,分初中、高中二级,修业年限各为 3年;对学生实施全面的普通文化科学知识技能教育。中等专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2~4年;按照国家建设需要,实施工、农、交通、技术、卫生、财贸等专业技术教育。此外,设中等师范学校,学制 3年,培养小学教师;设技工学校,培养技术工人。同时创办工农速成中学,学制3~4年;以提高工农青年和干部的文化水平。1958年停办工农速成中学,举办农业中学、职业中学等,除实施普通文化科学知识教育外,进行技术教育。

为取得教育和教学经验,加以推广,指导一般,1953年,全国各地开始举办重点中学,以后教育部一再发出通知,要求办好重点中学。“文化大革命”期间, 重点中学遭到摧残。1978年教育部决定恢复重点中学。1980年全国重点中学工作会议总结了工作经验。同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颁布《关于分期分批办好重点中学的决定》。到1982年,经过调整、整顿,全国多数重点中学的领导班子较强,师资和设备较好,校舍条件有所改善,办学指导思想比较明确,能注意贯彻执行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成为普通中学的骨干。至于大量一般中学,由于领导、师资、设备条件和城乡情况不同等等原因,水平不一。

1958年开始了中小学学制的改革试验。1960年以后,各地试行过中学4年制、5年一贯制、3·2分段制(初中3年,高中2年)、4·2分段制(初中4年,高中2年)、高中分科制等。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颁发《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规定中学学制5年(3·2分段)。1981年颁发《全日制六年制重点中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规定中学学制 6年(3·3分段),并要求5年制中学逐步向6年制过渡。

中学教育的目的任务

1952年教育部颁发《中学暂行规程(草案)》,规定这个阶段的教育要使学生“身心获得全面发展,以便为升入高等学校或参加建设工作打好基础”。1954年政务院发布的《关于改进和发展中学教育的指示》指出:中学教育的目的,是以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学生,培养他们成为社会主义社会全面发展的成员。中学教育不仅要为高等学校提供足够的合格新生,并且要为国家生产建设提供具有一定政治觉悟、文化教养和健康体质的新生力量。1963年颁发《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规定“中学教育的任务,是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培养劳动后备力量,为高一级学校培养合格的新生”。

中学课程设置

1950年教育部颁发第一个《中学暂行教学计划(草案)》,规定中学设政治、语文、数学、自然(初中)、生物(高中)、化学、物理、历史、地理、外语、体育、音乐、美术、制图(高中)等14门课。此后教学计划、课程设置不断修订调整,如1952年中学取消了自然课,1957年取消了制图课等。1981年教育部颁发新教学计划,除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等12门基础课程外,增加了生理卫生课和劳动技术课。 6年制重点中学在高中二、三年级增设选修课,高中三年级上学期开设人口教育讲座。新教学计划要求贯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扎扎实实地打好基础,特别要打好语文、数学和外语的基础;既要注意自然科学的教育,也要注意人文科学的教育:重视爱国主义教育和思想品德教育,使学生学好文化科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能力,发展智力;要使学生的身心得到正常的发展,具有健康的体质。

中学的提高与发展

为提高中学教学教育质量,1954年全国中等教育会议提出,加强对学生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改进教学与注意体育卫生教育。同年政务院发布的《关于改进和发展中学教育的指示》,对贯彻全面发展方针、提高教育质量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教育部根据国家过渡时期的总任务和中学教育的目的,进一步以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的观点和理论与实际联系的方法,有计划地修订中学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科书,并为教师编辑教学指导书。要求加强教师的政治与文化业务学习;改进学校领导工作。学校必须以领导教学为中心,使教学工作成为学校的中心任务。1958~1963年,各地普通中学除进行改革学制的试验外,还进行改革课程、教材和教学方法的试验,采取各种措施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习负担。1963年颁发的《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总结了普通中学办学的指导思想,强调全日制中学应贯彻以教学为主的原则,切实加强基础知识的教学和基本技能的训练,加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的教学;遵循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学生的特点和接受能力,启发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既对学生的学习有统一的要求,又承认差别,因材施教。1980年全国重点中学会议,要求普通中学坚决贯彻执行全面发展的方针,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正确处理德、智、体几方面的关系,探索教育规律,提高教育质量(见表)。

图 中等教育结构改革

“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国曾普遍举办普通高中,大量停办或裁减职业技术性学校(包括半工半读、半农半读学校),使得中等教育结构单一化,造成了中等教育与社会政治经济及生产建设严重脱节的状况。1978年中国共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等教育事业得到不断恢复和发展,并大力进行中等教育结构改革。中国正逐步建立一个具有自己特色的城乡中等教育体系。具体做法和办学形式主要是:

(1)由教育部门改革普通高中的课程,并将部分普通高中改为职业技术学校、职业中学、农业中学;

(2)由厂矿企业、事业单位、农村经济组织等自办职业技术学校、职业中学、农业中学;

(3)由教育部门与厂矿企事业合办各类职业技术性学校。到1982年,中国中等专业学校已达到3076所,在校学生103.94万人,教职工35.16万人(专任教师 14.95万人)。其中工、农、林、医药、财经、政治、体育、艺术等中等技术学校2168所,在校学生62.8万人(比1949年的22.9万人增长 2倍);中等师范学校908所,在校学生41.14万人(比1949年的15.2万人增长.7倍)。 1985年5月27日《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指出,要进一步调整中等教育结构,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

外国中等教育发展趋势

各国实施中等教育的共同发展趋势是:

(1)为适应现代文化科学技术发展需要,中学阶段特别是初中阶段的教育年限在逐渐延长;

(2)中学教育阶段的教育内容在力求与小学和大学阶段更紧密衔接;

(3)越来越注意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内容相互渗透与结合,其结构也日趋多样化。如法国已明确提出,这个阶段的教育目的是,使公民受到普通教育性的、也包括职业技术内容的中等教育。联邦德国约有80%的16~18岁青少年受到各种形式的免费义务职业教育,并已规定凡受 9年义务教育而未能进其他学校学习的人均须进职业学校受职业义务教育至18岁。美国高中阶段分为学术科、职业技术科、普通科三类,除基本课程外,设多种选修课程,其中大多是属于职业技术性的。日本高中提出的教育目标是:培养国家和社会有用人才所必需的各种素质,提高学生的普通文化水平,使他们熟练掌握各种专业技能和技巧。近年来,日本中等教育结构中,单一型的普通高中所占比例不到一半,其余大多为职业高中和综合高中,而且职业高中的分类越分越细,发展也越来越快。苏联中等教育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并提出这一阶段的教育,除使学生具有渊博而牢固的科学基础知识和实际运用知识的能力外,要“培养学生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活动,自觉地选择职业”。印度等东南亚国家也日益把职业技术性教育列为中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4)正在不断探索改革道路,办学形式更加注意青少年生理、心理的发展特点而趋于多样化、多层次化,使之更加适合完成“双重任务”的需要。如英国,为改革传统中等教育制度,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举办了一种把原先的文法中学、技术中学和现代中学合为一体的“综合学校”,对学生实施以普通教育为核心、兼顾其他各种专业学习兴趣的中等教育;另外积极兴办“中间学校”,对8、9岁至12、13岁儿童实施一种介于“初等”和“中等”教育之间的教育。他们认为,根据这一阶段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单设一种学校,对儿童进行集中管理教育,将会收到更好效果。美国、联邦德国等国家也开设了这种学校。(见彩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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