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容度

衡量胶片正确记录影像反差能力的一个参数。以符号 L表示,其数值取决于感光特性曲线上的直线部分所概括的曝光量之比或相应曝光量对数间隔。计算方法如下图:

图

摄影过程中不同景物或景物的不同部位,各以不同的亮度构成光学影像。由影像密度 (D)的最大值和最小值构成的亮度比能否按正比关系全部被胶片记录,取决于所用胶片宽容度的大小。感光胶片宽容度越大越有利于摄影者掌握曝光和照明条件。一般电影摄影均希望负片的宽容度不小于 1.8。在实际摄影中,基于影调、影像细部表现和影像微观结构质量的需要,或多或少地要用到感光特性曲线的趾部(低密度段),而彩色摄影还可能用到特性曲线直线部分以外的高密度段。一般说来,摄影负片,在特性曲线上弯曲部斜率高于 0.2的相应曝光量范围 (G),均能有效地表达影像层次。因此将曲线两端斜率各为 0.2的两点间相应曝光量对数差或曝光量之比规定为有效宽容度。

胶片的宽容度除取决于胶片本身的特性之外,还与一定的显影条件及其显影程度的变化有关。因此,它除可供摄影时参考外,也是胶片选择最佳显影条件的依据之一。确定彩色胶片的宽容度时,除依循上述规定方法外,还应顾及三色层感光特性曲线及其反差平衡(见反差)等状况,在适当舍去不利因素的条件下计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