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身

许多民族中存在的一种装饰肤体的风习。即在身体的某一部分皮肤上经人工手术留下永不褪落的颜色图案。由原始人在肤体上绘画以为装饰的习俗发展而来,反映原始人某种审美观念或宗教意义。有表示成年、吸引异性的作用,或企望用以避邪防害。有些民族行此习俗,还与图腾崇拜有关,以此作为氏族、部落的标志。进入阶级社会后,有的民族用以表示等级身分或作秘密会社的标志。

文身习俗广泛流行于东南亚、 东北亚、 美洲、非洲及大洋洲。 文身的记载在中国最早见于 《山海经》、《庄子》等书。 古代东方的夷人及南方的越人、 蛮人、濮人也流行此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海南岛黎族,台湾高山族,云南的傣族、独龙族德昂族、布朗族、基诺族和四川凉山彝族仍盛行文身。(见彩图)

独龙族妇女在织布

文身有黥文与瘢文之别,而以黥文较普遍。瘢文是在皮肤上作成一定形状的伤痕,力求对称和整齐,以作装饰;黥文则以带有尖状棘的树枝、藤、竹或骨锥施行,刻刺时使用拍针棒,沿着事先描绘的线条拍刺肌肤出血,涂以黑汁、锅烟灰或各种植物染料液汁。男女所刻的花纹有别,多为彩色的鸟、兽、龙、蛇、虫、蛾、花卉及几何图形。一些民族常在举行宗教仪式时进行文身;有的民族文身时,须有巫师主持举行隆重的仪式。

行文身习俗的民族的文身对象常有性别、年龄的限制。中国的高山族、德昂族男女普遍文身;黎族、独龙族仅限于妇女文身,傣族、布朗族、基诺族只有男性文身。有些民族文刺全身并黥面,有的仅文身体的一部分。文身的年龄多在青年发育时期,也有因年龄不同所刺花纹的部位及颜色各有区别。在巴布亚,男子黥面;老年人加刺臂、腿、脚;妇女全身刺文;青年多施红色,年岁大者用黑色。

在阶级社会中,也有以文身分别贵贱尊卑的。宋代的黎族婢不文身;清代高山族的正土官文刺人形,副土官文刺墨花。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傣族文身,土司用红色黥文至胸;头人可缀以一两种红色图案;其他各等级一般只能用青紫色或黑色,文饰也仅限于双腿或腰部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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