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约尔,H.

法国科学管理专家、管理学先驱之一。1841年生于土耳其伊斯坦布尔。早年曾为采矿师,是一位在理论上有特殊发现的地质学者。1885年起任法国最大的矿冶公司总经理达30年。在实践和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管理功能理论。1925年逝世于巴黎。 主要著作有《一般管理和工业管理》(1916)等。

法约尔的管理功能理论与F.W.泰勒的理论相反。法约尔认为管理功能包括计划、组织、命令、协调和控制。管理的内容包括6项:技术、推销、财务、安全、会计和经营。管理不是专家或经理独有的特权和责任,而是企业全体成员(包括工人)的共同职责,只是职位越高,管理责任越大而已。不论公共管理还是私营管理,都必须遵循普遍的管理原则。他在实践基础上总结出14条管理原则,即分工、权力、纪律、命令一致、指挥统一、公益高于私利、报酬、集权或分权、层级制、秩序、公正、安全、主动、集体精神。其主要内容包括:任何一个下属组织只应该接受一个上级的命令,这是组织统一行动,协调力量和一致努力的必要条件;从最高权力层直至低层管理人员应组成类似金字塔式的组织,使发出命令、解决争端和传递信息都经过法定的渠道;一个管理者能有效地直接领导、指挥和监督的下属人数的极限一般为12个;组织应自上而下地管理,最终的管理责任在上层,而不是将管理责任分散,甚至消失在下层;管理的权力和责任共存,责任是权力的自然结果和必不可少的对等物,责任下放了,权力也必须下放。法约尔的管理功能理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他的管理原则被当时的比利时国防部和法国邮电部所采用。他的理论为美国传统行政学派普遍接受。但由于当时交通和语言上的障碍,其理论在欧洲以外的影响不如泰勒的科学管理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