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范畴

客观存在的经济关系的理论表现。它是反映某种社会生产关系的本质的概念,是从现实的经济关系中抽象出来的。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得到的关于社会经济现象的感性认识,经过科学的抽象,提高到理性认识,而形成经济范畴。经济范畴同普通的经济概念不同,后者只是反映某些个别的经济现象或经济过程,经济范畴则是反映大量出现的经济现象或经济过程。

现实的生产关系总是要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的,所以除了少数反映生产一般的经济范畴以外,大多数经济范畴不是永恒的,而是同它所表现的生产关系一样,在发展变化着的。

按照适用时间和范围,经济范畴可以分为四类:

(1)存在于一切社会形态的最一般的经济范畴,如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

(2)存在于几个社会形态的共有经济范畴,如商品、价值、货币、剩余劳动等。它们反映在几个社会中共同存在的某种经济现象的一般本质。

(3)只存在于某一种社会形态的特殊经济范畴,例如,资本、剩余价值等,它们体现资本家对雇佣工人的剥削关系。

(4)只存在于某一种社会经济形态的一个特定阶段的经济范畴,如存在于自由资本主义阶段的平均利润,存在于垄断资本主义阶段的垄断利润金融资本等。

按照人们在经济生活中对经济现象和经济过程的本质认识深入程度的不同,经济范畴又可分为两类:

(1)通过经济现象和经济过程的外表的形式上的联系反映其本质的经济范畴,如价格、利润等。

(2)不通过经济现象和经济过程的外表的形式上的联系,直接反映其更深刻的内在联系和本质的经济范畴,如价值、剩余价值等。价值范畴是理解价格范畴的关键,剩余价值范畴是理解利润范畴的关键。对更深层的经济范畴的研究可以成为对表层的经济范畴作科学解释的基础。有些经济学家认为从社会经济关系上来考察的生产力的范畴,如生产工具、劳动对象等,也属于经济范畴。

经济范畴既是认识社会生产关系的结果,也是进一步认识社会生产关系的工具。科学的经济范畴,能够更深刻、更正确、更完全地反映社会的生产关系。人们可以通过已经掌握的经济范畴,继续研究那些还没有认识清楚的社会经济现象,创立新的经济范畴或给旧的经济范畴以新的内涵。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对经济范畴的深入研究,便于不断地从理论上掌握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从而有助于在实践中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