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剧情节

戏剧作品的构成因素之一。一般是指作品中人物与人物、人物与环境的各种关系所组成的生活事件、矛盾冲突的发展过程。

戏剧情节是由一个个场面连贯而成的。场面是情节发展的基本单位,情节随着场面的次第转移而不断发展。

戏剧情节是由一条条线索铺设而成的。线索是情节发展过程的头绪、脉络,故亦称情节线。情节简单的作品,可以单线发展;情节复杂的作品,可以双线或多线发展。后者的线索又有主、次之分,其中伴随着主要人物活动而展开的、贯串全局的情节线称为主线;伴随其他人物活动而展开的、枝蔓性的情节线称为副线。副线需与主线形成有机联系,并为突出主线服务。线索还有明暗之分,通过人物本身的动作在舞台上直接呈现出来的情节线是明线;通过人物间接介绍、交代出来的幕后活动的情节线则为暗线。主线通常是明线,但也有将暗线作为主线的。

人物的行动及其发展,是戏剧情节的外在构成形式;促成人物行动的动机及其发展变化,则是戏剧情节潜在的动力。因此,有人认为戏剧情节是由意图、达到意图的手段以及这些手段的结局网织而成的。在不同风格种类的戏剧作品中,有的注重于行动外在的力度(如情节剧),有的则注重于心理(动机)的深细度(如心理剧)。

戏剧情节在作品中最主要的作用是为展示人物性格服务。同时,戏剧情节本身具有相对独立的艺术效能和美学价值,能对观众产生吸引力和娱悦作用。在戏剧创作中,既不能忽视情节,使作品缺乏扣人心弦的艺术力量,又不能单纯地追求情节,从而淹没人物形象,使作品缺乏思想深度。恩格斯曾要求戏剧达到“较大的思想深度和意识到的历史内容,同莎士比亚剧作的情节的生动性和丰富性的完美的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