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多妻制家庭

一个男子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妻妾的家庭形式。它是随着私有制的发展,男子在生产中起主导作用和掌握了社会财富的结果,是对偶婚向一夫一妻制过渡的产物,并一直存在于阶级社会。一夫多妻制家庭从未普遍通行,只是富人和显贵人物的特权。在奴隶主和封建主阶级中,多妻现象普遍存在。例如,中国历代皇帝及各级臣僚大都是多妻妾的。 《礼记》 云:“天子有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日本古代也有“大人皆四、五妻,其余或两或三”的记载。信仰伊斯兰教的国家和民族,按照《古兰经》的规定,一个男子可以娶四个妻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在中国汉族、藏族、门巴族、珞巴族、独龙族佤族的部分地区,还不同程度地保留着一夫多妻制。在资本主义社会,虽然法律规定男子只能娶一妻,但实际上资产者却广泛存在着公开的或秘密的多妻现象。如法国拿破仑法典就规定,丈夫享有破坏夫妻忠诚的权利,只要不把姘妇带到家里来。资本主义社会盛行的卖淫制,也是男子多妻的一个补充。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的条件下,才能彻底废除一夫多妻制,真正实行一夫一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