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

世界上最有影响的国际体育组织。近代体育的兴起,促使希腊人产生了恢复古代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念头和行动。1859~1889年希腊人曾举行过4届奥运会。这时,德国一批学者对古代奥林匹亚的遗址进行了发掘,对古代奥运会有了更多的了解,从而更加激起了人们恢复奥运会的愿望。1894年6月,由法国P.de顾拜旦发起,在巴黎成立了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参加成立大会的国家有:英国、美国、瑞典、西班牙、意大利比利时、俄国和希腊。按照国际法,国际奥委会是一个具有法律地位和永久继承权的法人团体,总部设在瑞士洛桑。

国际奥委会对奥林匹克运动会拥有一切权力,只有国际奥委会有权选择和决定举办奥运会的城市。国际奥委会管辖奥林匹克运动。奥林匹克运动的宗旨是:在奥林匹克理想指导下,鼓励组织和发展体育运动、体育竞赛;促进和加强各国运动员之间的友谊;保证按期举办奥运会。(见彩图)

奥运会会场飘扬着奥林匹克会旗 冬季奥运会闭幕式 奥林匹克运动会升旗仪式 奥林匹克运动会火炬

国际奥委会挑选它认为有资格的人为委员。委员须懂英语或法语,其居住国应有被国际奥委会承认的国家奥委会,委员应是该国公民。一般说,每个国家只能有1名委员。大国及举办过奥运会的国家最多可有2名委员。国际奥委会委员是国际奥委会在委员所在国家的代表,而不是这些国家派往国际奥委会的代表。委员不得接受政府或任何组织的指示和影响。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现行章程规定,1965年以后当选的委员年满72岁时必须退休。国际奥委会现有委员83名,分属67个国家和地区。其中,有中国委员2人,一个是中国奥委会何振梁,他于1981年10月在第84届国际奥委会全体会议上当选;另一个是来自中国台北奥委会的徐亨,他于1970年当选。

国际奥委会从其委员中选出主席1人,副主席3人,执行委员5人,组成执行委员会。主席任期8年,连选时可再任4年(表1)。副主席任期4年,一届任满后,至少经过4年的间隔才能重新当选此职。执委任期 4年,在任满的当年不得连选连任。

表1

执行委员会负责管理日常事务,但具体工作由执委会任命的主任处理。执委会会议由奥委会主席召集。1980年在莫斯科举行的第83届国际奥委会全体会议选出的新执委会成员是:

主 席:   J.A.萨马兰奇(西班牙)

第 1副主席:   В.Г.斯米尔诺夫(苏联)

第 2副主席:   清川正二(日本)

第 3副主席:   L.吉朗杜—纳迪埃(象牙海岸

执 委:   A.西佩尔科(罗马尼亚

A.库马尔(印度)

A.德梅罗德(比利时)

V.德莱昂巴拿马

L.S.克罗斯(新西兰)

国际奥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经主席决定或超过半数的委员提出书面要求可召开特别全体会议。至1981年已举行了84届全体会议。

国际奥委会与各国国家奥委会间仅有相互承认的关系。只有获得国际奥委会承认的国家奥委会才有权派队参加冬季和夏季奥运会的比赛。根据国际奥委会章程规定,国际奥委会只承认在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或一块领土上负责管理奥林匹克运动的自主的奥林匹克委员会。目前被国际奥委会承认的国家和地区奥委会有 147个。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是国际奥委会承认的国家奥委会。

国际奥委会与其他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之间也是承认与被承认的关系。只有被国际奥委会承认的单项体育组织,其所辖运动项目才能被列入奥运会比赛项目。目前被国际奥委会承认的单项联合会有33个,其中列为奥运会比赛项目的26个。

国际奥委会执委会不定期地同各单项体育联合会举行会议;每两年同各国国家奥委会至少举行一次会议。在一定的时期,国际奥委会召集奥林匹克代表大会,由各国国家奥委会和各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派代表参加(表2)。

国际奥委会主席萨马兰奇(右) 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