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国

两汉为安置归附的匈奴、羌、夷等少数族而设的行政区划。在按一定地域范围划定的属国中,“本国之俗”一般保持不变。属国也指内属汉朝的少数族部族或部落,如属国卢水胡、属国湟中月氏诸胡、属国诸胡;或指属国都尉官。

属国的设置始于战国,如秦兵器铭文中已有属邦一词。汉避汉高祖刘邦讳而改称属国。从汉武帝元狩二年(前121)到汉末为止,北、西、东三边诸郡:定安、天水、上郡、西河、五原、金城、北地、犍为、广汉、蜀郡、张掖、居延、辽东都有属国的设置,大者领有五六城,小者一二城。大郡割边远县置属国,如割广汉北部都尉所治为广汉属国,割蜀郡西部都尉所治为蜀郡属国,割犍为南部都尉所治为犍为属国,割辽东西部都尉所治为辽东属国。小郡则属国置于本郡之内,不另标名称,如龟兹属国只作为上郡的一个县而存在。

属国设有都尉、丞、侯、千人等官,下有九译令,又有属国长史、属国且渠、属国当户等官。各官由汉人或内属胡、羌的首领充任。属国都尉秩比二千石,与西域都护同一级,直属中央,其治民领兵权如郡太守。

属国官掌属国兵,称属国骑或属国胡骑,又称属国玄军(玄军即铁军)。张掖属国有精兵万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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