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神论

欧洲近代流行的一种推崇理性原则,把上帝解释为非人格的始因的宗教哲学理论。又译理神论。这种理论反对蒙昧主义和神秘主义,否定迷信和各种违反自然规律的“奇迹”,认为宗教信仰必须以理性和理解为依据,不能是盲目的迷信。它反对基督教教会所宣扬的人格神及其对自然和社会生活的统治和支配作用,认为上帝不过是“世界理性”或“有智慧的意志”等非人格的存在。上帝作为世界的“始因”或“造物主”,在创世之后,就不再干预世界事务,而让世界按照它本身的规律存在和发展下去。这种理论主张用“理性宗教”或“自然宗教”来代替传统的天启宗教。

17~18世纪欧洲的自然神论者一般都反对正统神学教条,反对教会专横和宗教压迫,要求信仰自由和思想自由,维护理性和科学知识,反映了当时新兴资产阶级反对封建的进步要求。尽管他们在哲学观点方面不尽一致而各有特点,但是他们哲学思想的主导倾向是同唯物主义相联系的。马克思说:“自然神论──至少对唯物主义者来说──不过是摆脱宗教的一种简便易行的方法罢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165页)。

近代欧洲的自然神论思潮首先是在英国发展起来的。英国思想家L.赫尔伯特爵士(1583~1648)被认为是自然神论的创始者。他在宗教神学领域倡导理性的原则,贬低以至排斥天启、迷信在宗教中的作用。17世纪末至18世纪,以自然神论形式出现的唯物主义思想在英国得到很大的发展。其主要代表人物是J.托兰德。他主张把宗教建立在健全的理性上,把信仰还原为认识,认为《圣经》的神圣性也要由理性来检验,真正的宗教必定是合乎理性的和可以了解的。由此出发,他提出“理性的宗教”以代替天启和迷信。D.哈特利(1705~1757)、J.普里斯特利(1733~1804)等人继承和发挥了托兰德的自然神论和唯物主义哲学思想。

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孟德斯鸠和J.-J.卢梭都是具有一定唯物主义思想或倾向的自然神论者。其中伏尔泰较详细地阐述了自然神论思想。在他看来,上帝不是一个有人格的存在者,而是一个无限的、永恒的“智慧的实体”,是“世界理性”,不过人们无从了解它的本质和属性;上帝是世界这架机器的设计师和建造者,但是在一次创造活动之后,就不再干预世间的事务了,上帝命令一次,宇宙永远服从下去。他表示深信由物体的总和所构成的客观世界的存在,而自然物体是按照力学规律运动的。

18世纪德国文艺理论家、文学家G.E.莱辛 (1729~1781),美国科学家B.富兰克林(1706~1790)、政治家T.杰弗逊(1743~1826)等人的哲学思想都属于自然神论的思潮。有的研究者认为客观唯心主义者G.W.莱布尼茨、不可知论者D.休谟和I.康德的思想也接近于自然神论。

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者曾经批判过自然神论者的妥协性。到19世纪中叶,随着西欧资产阶级成为统治阶级后,自然神论已经失去其反封建神学的进步意义,而成为维护宗教的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