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体育

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学生正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时期。学校体育能促进学生的正常生长发育和健康,使他们有充沛的精力学习。学校体育还有助于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生活习惯。

学校体育的历史发展

学校体育是随着教育的不断发展而逐步形成体系的。在欧洲,古希腊已将体育列为教育的内容。在中世纪,教会宣布“肉体是灵魂的监狱”,学校里的体育完全被忽视。在封建领主割据的时代,军事体育是统治阶级的特殊需要,因而“骑士七艺”(骑马、游泳、投枪、击剑、行猎、下棋、吟诗)成了骑士教育的主要内容。到了文艺复兴时代,体育又重新被人们重视起来。随着教育的发展,体育才真正成为教育的不可缺少的部分。18世纪80年代,普鲁士教育家J.B.巴泽多把J.J.卢梭的教育观点应用于德国,在德绍开办了一所泛爱学校,意思是爱和善良道德的学校。这种学校把培养人作为教育目的,提倡直观性原则,考虑儿童的兴趣,比较突出地实施体育和劳动相结合的教育,学生每天读书3小时,体育和音乐3小时,手工劳动两小时;每年夏季有两个月的野营生活;体育课按年龄分组教学。以后,德国的体育先驱J.C.F.古茨穆茨在理论和实践上使体育成为一个完整的体系,德国的A.施皮斯确立了学校体育的体系和制度。

进入20世纪,工业发达国家更加重视增强青少年的体质,许多国家制订了统一的体育教学大纲和教材,增加了体育课时,注意提高体育师资水平,改善体育场地和设备,重视学生的业余运动训练,努力培养优秀的运动员,开展对儿童和青少年体质与体育的研究,使学校体育走向科学化。

在中国,周代学校教育的“六艺”(礼、乐、射、御、书、数),也含有德育、智育、体育的意思。射、御是军事技能和身体的训练,礼、乐中的舞蹈也含有锻炼身体的作用。但是,从汉代起,学校教育内容以“六经”为主,不再重视军事技能或身体的训练。隋唐时代开始实行的科举制度,更使学生只是埋头读书。宋代到清代的教育,进一步主张静坐学习与思考,甚至儿童的游戏也受到限制。统治阶级的“劳心者治人, 劳力者治于人”的思想,影响了两千多年封建社会的教育,只有德育、智育而无体育。其间,只有少数教育家在私人教学中重视锻炼身体和体力劳动,或者自己学习武艺、锻炼身体。所以,也有少数文人学士会骑马射箭、武术、踢球或打马球。直到清末,1901年废除科举,1903年才仿照外国兴办学校(称为学堂),在课程中开设“体操课”,每周2~3课时,小学以教授游戏和普通操为主,中等和高等学堂以兵式操为主,有的学校也学习武术。当时,外国人在中国办的教会学校,提倡田径、球类等活动,许多学校受其影响,也在课外开展这类运动和竞赛。辛亥革命以后,基本上沿袭清末的学制和课程,体操课的情况改变不大。1923年的学校课程纲要,开始把体操课改为“体育课”,每周仍为2~3课时,教学内容也由兵式操为主改为游戏、田径、球类和体操等综合教材。以后,在教育部内设立了主管体育的机构,制定和颁布了学校体育的一些法规和教材。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1951年政务院发布了《关于改善各级学校学生健康状况的决定》,指出学校体育和卫生工作的重要意义,提出了具体要求。195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设立了体育处,管理学校体育,颁布了学校体育的各种规定。1956年开始使用统一的体育教学大纲和教材。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和各省、市、自治区体育运动委员会,也设有管理学校体育的机构,并在学校推行《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1964年改为《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1975年改为《国家体育锻炼标准》)。1975年,教育部设立了体育司,有些省、市、自治区教育厅、局也设立了体育卫生处,加强学校体育的管理。同年,又采用新的体育教学大纲和教材。 1979 年,教育部和国家体委联合颁布了《中小学体育工作暂行规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暂行规定》(试行草案)和《全国学生体育运动竞赛制度》,进一步改善学校体育。

中国学校体育的目的和任务

中国学校体育的目的是:促进学生身心发展,增强他们的体质,并对他们进行道德品质的教育,使他们能很好地完成学习任务,从事社会主义建设和保卫祖国。要实现这个目的,必须完成下列的具体任务:

(1)促进学生身体健康地生长发育,养成学生坐、立、行的正确姿势;促进学生力量、速度、灵敏、耐力等身体素质的发展,增强学生走、跑、跳跃、投掷、攀援等身体基本活动能力。体育活动大多在室外进行,锻炼学生习于寒暑,能登山、泅水,以增强他们适应自然环境、抵抗疾病、克服困难的能力。

(2)传授体育的基本知识、技能和方法,使学生爱好体育活动,懂得怎样锻炼身体,养成坚持锻炼身体的习惯;对有发展条件的学生进行系统的业余运动训练,为国家发现和培养优秀的体育人才。

(3)结合体育向学生进行道德、品质等精神文明的教育。要教育学生认识体育对个人、对民族和国家的重要意义,启发其锻炼身体的自觉性。

为了完成上述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在各级学校教育计划中规定,从小学1 年级到大学 2年级,每周体育课 2课时,并应根据全国统一的体育教学大纲和考核项目及标准进行教学和考试。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体委颁布的《中小学体育工作暂行规定》和《高等学校体育工作暂行规定》,学生每天要做早操、课间操,每周参加 2~3次课外体育活动,每天平均应有1小时的体育锻炼(包括体育课)。学校要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并根据本校的传统,组织运动队和校队的训练,开展各种运动竞赛。在节、假日应组织学生参加旅行、游泳、爬山或其他校外的体育活动。学校体育工作应由校长或副校长领导。中小学设立体育教研组,高等学校设立体育教研室和体育委员会,具体负责体育工作。各项体育工作都订有计划并列入学校的工作计划。各级学校都配备有专职或兼职体育教师,规定有体育经费,不断改善体育场地和设备。体育和卫生是增进学生健康的两个方面,学校体育必须与学校卫生保健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