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计划

国家贯彻人口发展战略和实现既定人口政策目标的手段。是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组成部分之一。国家采取鼓励或控制人口增殖、提高人口素质、限制城市人口机械增长等政策,均规定了预期所要达到的目标。比如,中国人口政策目标规定到2000年把总人口控制在12.5亿左右。人口计划则制订分阶段实施人口政策目标的具体要求。人口计划有短期、中期和长期之分。长期人口计划是人口政策预定目标的“施工蓝图”。中期(一般为5 年)计划是在长期人口计划的基础上制订的阶段化计划。短期即年度人口计划,以5年计划为制订依据,列明年度内要求完成的人口政策指标,并规定具体的执行单位。年度的控制人口增长计划由一些互有联系的人口指标组成,其中最重要的是人口出生率和人口自然增长率,因为二者最能直接体现人口政策目标的分期要求。

20世纪70年代初,中国政府正式制订并实施以控制人口增长为宗旨的人口政策。为了确保人口政策分年度的目标如期达到,从1973年起编制并组织执行年度人口计划。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六个五年计划时期(1981~1985),又制订了5年人口计划,使年度人口计划建立在更科学的基础之上,以保证人口政策目标的顺利实现。第七个五年计划(1986~1990)规定到1990年末,全国人口总数控制在 11.13亿以内。然而人口计划的制订仅仅是书面设计,更重要的是组织实施。人们对于人口再生产的客观发展过程不可能事先十分准确地认识和预计,在人口计划执行过程中,还需要根据新的情况,对原计划作出必要的补充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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