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争

道教教义。认为天地万物以及为人处世,都要顺乎“天理”而不能强求。《老子》中有多处提到“不争”。认为“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天之道,不争而善胜”,“夫唯不争,故无尤”。道教承袭并衍化了不争的概念,使之成为道教戒律的一项内容。规定“容非忍性”,不论是非,“圣人不与俗人争,有争,避之高逝,俗人如何能与之共争乎”(《老子想尔注》),认为与人争会招致灭亡,不争不会遇害,能无往不胜。后世的道教内丹家又把不争和修炼联系起来,认为追求长生的人,不劳累精神,不追求禄位,不贪图财富,“不与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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