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婚制

原始社会的婚姻规例。亦称“族外婚”。指禁止一定范围内血缘亲属成员间的通婚关系。通常指氏族的外婚制,即禁止氏族内部通婚。产生于旧石器时代中、晚期,从血缘集团内的群婚发展而来。不论在母系制或父系制氏族社会,都实行这一通婚原则。外婚制与内婚制互相关联,一个部落包括若干氏族,从氏族来说是实行外婚制。而从部落来说就是内婚制。

外婚制存在的时间很长,随着社会的发展而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早期部落分成两个“半边”互相通婚,各个“半边”实行外婚制。澳大利亚土著阿兰达部落同时实行“半边”外婚和氏族外婚。大多数部落社会,“半边”内各氏族间可以通婚。原始社会后期,由于人口增殖,氏族扩大和分化,有些氏族内的几个近亲集团之间可以互相通婚,而各近亲集团则行外婚制。中国古代周族同姓百世不婚,汉族同姓不婚的习俗延续了几千年,鄂温克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一直实行严格的氏族外婚制。

外婚制有利于人类的体质和种的蕃衍,加强各通婚集团间的社会经济联系。

关于族外婚的起源有多种见解。有人认为,它是人类为了避免血亲婚配的危害而产生的,自然选择在排除血亲婚配中起重要作用;有人认为,它是为了加强邻近集团间的社会经济联系而产生的;有人认为,为了克服两性关系中因嫉妒而产生的冲突,逐渐定出婚姻禁例,最终形成族外婚;还有人认为,陌生的异性彼此不熟悉,故有一种吸引力而导致外婚。总之,外婚制的出现是人类婚姻史上的巨大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