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妻

买卖婚姻派生出来的临时性婚姻形式,即租妻。这是财产租典制在婚姻关系上的套用。从典出方看,多因家境贫困,丈夫无力维持生计,只得同意将妻子按一定期限典当给他人,收取一定的租金,到期将妻索回。从典入方看,多为男方已婚无子,家财富足,需要子嗣,因而典入别人的妻子;也有因男子家境贫寒,无财力娶妻,只能以较少的钱财娶“典妻”,一则满足生理需要,二则指望在“租典”期生子传代。

典妻之风流行于中国宋元时代,明、清沿袭成俗。到 20世纪 30~40年代,这种婚俗在中国江南部分农村地区仍存在。典妻在中国东北地区则有另一种形式,即招无力婚娶男性入家,规定同居期限,以役代典,俗称“拉帮套”。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这种典妻制已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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