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剧

根据题材内容划分的戏剧种类之一。指取材于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剧目。在西方,属于这一剧种的作品,古已有之。黑格尔在运用这一名称时,把它界定为“向过去的时代取材”的作品,并把“维持历史的忠实”作为一条重要的创作原则。

历史剧应该对历史忠实到何等程度,一向是理论家争论的课题。一般地说,历史剧作为戏剧艺术的一个种类,并不要求作品拘泥于历史事件的自然进程和详情细节,而要求剧作家把创作的重心置于对历史人物的把握、表现和解释上。人物的历史可传性和真实性,应该是评价历史剧作品的基本尺度,也应该是剧作家所遵循的基本原则。在实现这一原则时,剧作家可以根据塑造典型人物的需要对历史事件进行取舍、加工,不仅可以改变它的自然进程,而且可以进行局部的虚构。

历史纪实剧是历史剧的一个极端。它更注重对历史现象的忠实再现,按照历史提供的确凿人物关系进行剧作结构,并以历史事件的自然进程安排剧情进展。这类剧目可以使观众获得历史知识,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艺术欣赏的要求。剧作家可以通过这类剧目把重大的历史事件形象化,借以揭示某种历史的经验和教训,使观众获得启示。

历史剧的另一个极端是历史故事剧。这类剧目虽然也是向过去时代取材,但是,人物和事件并没有或少有历史依据。而是取材于某些曾经流传的历史故事,像中国戏曲中的杨家将戏、包公戏等,这类剧目具有更广阔的虚构和想象天地。有人反对把它们归入历史剧的范畴,但也有人把它们看作是历史剧中的一个特殊门类。

在中国,根据剧目取材的历史阶段,又有人把这一戏剧种类划分为历史剧和革命历史剧两类。后者专指从辛亥革命以后的现代革命史取材的作品,前者则指向以前漫长历史时代取材的剧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