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值储蓄

银行在储蓄利率低于物价指数时给予储户一定保值补贴的储蓄方式。是在通货膨胀条件下,稳定和增加储蓄,防止挤兑的有效措施。一般用保值储蓄补贴率表示。保值储蓄补贴率是物价指数高于储蓄利率的部分,其计算公式为:

保值储蓄补贴率=物价上涨指数-储蓄利息率当物价指数低于规定储蓄利率时,保值储蓄补贴率为零。

1988年下半年,中国经济中出现了明显的通货膨胀,物价上涨幅度超过储蓄存款利率,形成了储蓄存款的负利率。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从1988年9月10日起开办人民币长期保值储蓄存款业务。对居民个人3年期、5年期、8年期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华侨(人民币)定期储蓄、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在储蓄期满时,银行除按规定利率支付利息外,还要把存款期间物价上涨幅度和利率之间的差数补贴给储户,以保证储户不因物价上涨幅度大而蒙受存款损失。具体的保值补贴率由中国人民银行参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零售物价总指数,按季平均计算(从1990年1月起改为按月计算),并统一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