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统治

一定阶级及其政治代表对一国国民实行的支配、控制和管辖。政治统治的建立,以人类社会分裂为不同的阶级为基础。国家则是一定阶级实行政治统治的工具。

政治统治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为了维护、巩固和加强其经济利益和统治地位而采取的一种方法。它是统治阶级的集体行为,是统治阶级的集体意志和力量的表现。统治阶级将本阶级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制定符合本阶级利益的法律、政策、命令,并依靠国家政权的强制力量强迫被统治阶级接受与遵守,同时也不允许统治阶级内部的个人、集团随意违犯。政治统治不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个人关系,被统治者服从的不是统治阶级的个人,而是服从统治阶级整体的意志和力量。

奴隶社会奴隶主阶级对其国民的支配控制和管辖是人类社会政治统治的第一种形态。在这种社会形态中,奴隶主阶级掌握了国家政权,并且掌握了包括“会说话的工具”──奴隶在内的全部生产资料,从而取得了政治统治的物质手段。世界各国历史上的奴隶社会政治统治的本质是相同的,但采取的统治形式有所不同,如古埃及、古巴比伦、古印度以及中国殷商和西周时代实行君主制,古希腊雅典实行民主共和制,古希腊斯巴达以及古罗马实行贵族共和制等。

封建地主阶级的政治统治是人类社会政治统治的又一种形态。这种社会形态政治统治的特征是封建等级制度,即统治阶级按照土地占有的多少和权力大小,在封建统治者内部划分为大小不同的各种封建等级,形成了从君主、领主到各级封建官吏的封建等级体系。世界各国历史上封建地主阶级的政治统治形式虽有差异,但主要采取君主制的统治形式。

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是在资产阶级革命胜利以后确立的。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一般标榜“民主”、“自由”、“平等”,并按“三权分立”的原则建立其统治机构。资产阶级政治统治以民主共和制为基本形式,其中包括议会内阁制、总统制和委员会制等具体制度。但是,“国家的统治形式可以各不相同,在有这种形式的地方,资本用这种方式表现它的力量,在有另一种形式的地方,资本就用另一种方式表现它的力量,但实质上政权总是操纵在资本手里”,“资本既然存在,也就统治着全社会”(《列宁选集》第4卷,第54页)。

社会主义社会的政治统治就是无产阶级专政。但其统治主体、统治内容和统治方式与以往社会形态相比都有根本性质的不同。在社会主义国家,实行政治统治的是由无产阶级同人数众多的非无产阶级的劳动阶层(小资产阶级、小业主、农民、知识分子等等)或同他们的大多数结成的特殊形式的阶级联盟,这个联盟利用社会主义的国家政权,实施以对国家的政治生活和经济生活的领导和管理为重心的政治统治,为向无政治统治的社会过渡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