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圈

社会学与文化人类学描述文化分布的概念之一。它涉及的地域范围比文化区文化区域更为广泛。

文化圈概念是由德国民族学家R.F.格雷布纳首先提出的。他在1911年出版的《民族学方法论》一书中使用文化圈概念作为研究民族学的方法论。他认为,文化圈是一个空间范围,在这个空间内分布着一些彼此相关的文化丛或文化群。从地理空间角度看,文化丛就是文化圈。奥地利学者W.施密特主张,文化圈不仅限于一个地理空间范围,它在地理上不一定是连成一片的。世界各地可以同属一个文化圈,一个文化圈可以包括许多部族和民族,是一个民族群。在一个文化丛相关的不同地带,只要有一部分文化元素是相符的,它们就同属一个文化圈,如东亚文化圈、北美文化圈等。文化圈是独立持久的,也可以向外迁移。一个文化圈之内的整个文化,包括人类生活所需要的各个部分,如器物、经济、社会、宗教等。向外迁移的不仅是整体文化的个别部分,也可能是整个文化模式。

文化圈理论被后来的文化人类学家接受。美国学者A.L.克罗伯和K.科拉克洪都认为,这个理论对于研究民族学和文化传播是很有价值的,人们可以从具有相同文化特质的那些民族中间,发现它们形成和发展的历史渊源。北美学者在研究民族学时多用文化区域概念,而文化区域在时间和空间上过于狭小,文化圈包括较大的空间和经历持久的时间,使用这个概念便于作更深入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