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朴(905~959)

中国五代时的律历学家。后汉与后周间人。字文伯,原籍东平(今属山东)。后汉乾佑(948~950)间以进士任校书郎。周世宗(柴荣)即位前,王朴为之掌书记。世宗时,累官至枢密使兼东京留守。958年,后周颁行他的《钦天历》。959年,中书舍人窦俨奉敕撰《大同正乐》,礼乐制度虽定而音律不调。世宗因王朴精于律学,宣示古今乐录,命朴详议。王朴定黄钟管音高,作律准,定律制,上疏。兵部尚书张昭等认为王朴“采京房之准法,练梁武之通音,考郑译、宝常之七均,校孝孙、文收之九变”,“施于钟簴,足治箫韶”;又经太常寺用王朴法调律试奏,认为“音律和谐,不相凌越”。在祖孝孙以后,第2次恢复了十二均八十四调的旋宫古法。

王朴在律学上的杰出见解,一在遵用弦律并在京房准法失传后创制了律准;一在为八十四调旋宫,调整了三分损益的律数而稍近平均律与纯律。王朴的律准极受朱载堉重视,在《律学新说》中被誉为古代四家之一。

王朴所定律制,基本上与何承天同属三分损益的调整形式。与平均律相比时,其音分数最大误差小于何承天新律之“无射”,而多有不如何承天之接近平均律者。律制的基本倾向仍属中古乐律学史上趋向于平均律的历史潮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