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济深(1885~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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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民党军队爱国将领,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创始人和领导人之一。字任潮。1885年11月6日(清光绪十一年九月三十)生于广西省苍梧县。早年进私塾,读经史。1903年就读于广东黄埔陆军中学,毕业后在新军当见习官。不久被保送到保定军咨府军官学校(即后来的陆军大学)深造,毕业后留校任教五年。1920年到广州参加孙中山领导的军政府,任粤军第一师副官长、参谋长。1922年5月参加讨伐直系军阀。同年冬参与策动粤军驱逐陈炯明出广州。1923年4月经孙中山任命为广东讨贼军第一师师长, 1924年任黄埔军校教练部主任。 10月,广州商团叛乱,他支持孙中山平叛。1925年7月任广州国民政府国民革命军第四军军长。1926年1月在国民党“二大”上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 5月任黄埔军校副校长。7月任国民革命军总参谋长, 留守大本营。1927年参加蒋介石反共“清党”活动,发动广州“四·一五”反共事件,背离了孙中山的三大政策,12月参与镇压中国共产党人发动的广州起义。1928年任国民党政府委员、军事委员会参谋总长、广东省政府主席、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广州分会主席等职。以后对蒋介石的专制独裁政策不满。1929年春因坚决反对蒋介石下令讨伐李宗仁,被囚禁于南京,至“九·一八”事变后,才获释放。1933年11月,联合十九路军高级将领蒋光鼐、陈铭枢、蔡廷锴等反蒋势力,在福州发动抗日反蒋事变,成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即福建人民政府),被推为政府主席。不久同中国工农红军签订抗日反蒋协定(见福建事变)。失败后去香港,组织中华民族革命大同盟,继续进行反蒋活动。

抗日战争爆发后,李济深出任国民党战地党政委员会副委员长、国民党中央军事委员会桂林办公厅主任、军事参议院上将参议等职。他主张国共合作、一致抗日,反对国民党政府的消极抗战、积极反共政策,并向蒋介石提出必须坚持抗战和实行民主两大主张。1944年桂林沦陷,他回到家乡组织抗日游击武装。1945年5月当选为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抗战胜利后,同何香凝等发起组织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为促进国内的和平民主而努力。1947年他到香港发表《七项意见》的声明,反对蒋介石撕毁政协决议和发动全面内战,因此,被开除国民党党籍。1948年1月发起成立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 在成立大会上当选为主席。同年5月响应中国共产党关于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的号召,于12月由香港到达东北解放区。1949年1月和其他民主人士一起联合发表《对时局的意见》,公开表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9月在北平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全国政协副主席、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等职。1959年10月9日在北京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