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

在图书版权页上所标明版本内容有重要变更的次数,与印次有别。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版次与印次不分,不论图书内容改动与否,每印刷一次,即作为一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出版总署于1954年颁布《关于图书版本记录的规定》,将版次与印次分开。版次是用以统计版本内容的重要变更的:凡图书第 1次出版的称第1版或初版,内容经过较大增删后出版的称第2版,以下类推。图书重印时,内容如无改动或仅有少量改动的不作为再版,即不作版次的变更。同一种图书改换书名开本、版式、装订、封面、出版者,亦不作版次的变更。这样,统计版本内容重要变更的版次就与统计印刷次数的印次截然分开,读者购置或阅读图书时,可以根据版次有所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