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迁(公元前145或前135~前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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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史学家、文学家。字子长。左冯翊夏阳(今陕西韩城)人。父司马谈,汉武帝建元、元封之间任太史令,是一位具有多方面修养的学者。他在《论六家要旨》中,对春秋战国以来的“百家之学”,概括出重要的阴阳、儒、墨、名、法、道六家,分别以评论:对阴阳等五家,既有所肯定,也指出其不足,而完全肯定了道家。这说明司马谈接受的是西汉初年占主导地位的黄老思想的影响,与汉武帝时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政策不完全合拍。司马谈十分重视自己史官家世的传统和史官的职责,曾慨叹说:“自获麟以来,四百有余岁,而诸侯相兼,史记放绝。今汉兴,海内一统。明主贤君忠臣死义之士,余为太史而弗论载,废天下之史文。”(《史记·太史公自序》)所有这些对司马迁后来所从事的事业都有十分明显的影响。司马迁的童年是在家乡黄河边上的龙门山下度过的。10岁时,随父亲司马谈到长安,开始了对古代文献的研读,并直接受学于当时著名儒学大师董仲舒、孔安国。20岁,南游江淮,据《史记·太史公自序》,他这次“上会稽,探禹穴,九疑,浮于沅、湘,北涉汶、泗,讲业齐、鲁之都,观孔子之遗风,乡射邹峄,厄困鄱、薛、彭城,过梁、楚以归”。以后他在任郎中、太史令以及中书令时,或奉旨出使,或陪驾巡幸,游历了更多的地方。这些经历,使他有机会亲身领略祖国壮阔的自然风貌,调查了解许多历史故实,订正和补充文献上的疏漏,也使他有可能接触广大人民的实际生活,增加了他对社会现实的了解。

司马迁漫游江淮回长安后,任郎中,元鼎六年(公元前111),他奉武帝之命出使巴蜀以南,代表朝廷视察和安抚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元封三年(公元前108),任太史令。日常职司以外,他在“石室金匮”(国家藏书处)阅读、整理历史资料,以便实现父亲著述历史的遗愿。经过四、五年的准备,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司马迁在完成了主持改革历法的工作后,正式着手写作《史记》。

天汉二年(公元前99),为李陵事上奏武帝,获罪,受腐刑。司马迁受此大辱,愤不欲生。但是为了完成已经着手的著述,他决心“隐忍苟活”。

出狱后,司马迁任中书令,这是比太史令品秩更高的官职。但由于这一职务当时通常由宦官充任,使司马迁时时想起自己受腐刑的耻辱,因而对朝廷的一切事务毫无兴味,专心于自己的著述。太始四年(公元前93),司马迁的朋友任安写信给他,鼓励他能有所作为,要把推荐选拔人才作为自己的责任。为此,司马迁写了有名的《报任安书》,信中沉痛地叙述了自己因李陵事件而得祸的经过以及忍辱含垢的心情,并告诉任安:“近自托于无能之辞,网罗天下放失旧闻,考之行事,稽其成败兴坏之理,凡百三十篇,亦欲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这说明他的《史记》此时已基本完成。以后,司马迁的事迹无可考,据王国维等人推断,大约卒于汉武帝末年。

司马迁继承了先秦唯物主义的思想传统,加上他个人的特殊的家世和遭遇,使他在社会历史问题的认识上较之前人有重大突破,具有积极的进步的意义。在《史记》中,他论证历史事件的因果关系和历史人物成败原因时,尽可能要找出社会根源,而避免用“天道”来说明人事。他在《史记》中主要写了帝王将相的世系和事迹,但也写了不少没有社会地位、受人轻视的下层人物的种种值得赞扬的事迹,肯定了这些人物对社会的贡献和历史作用。他甚至把仅仅称王几个月的陈涉及其领导的农民起义与汤、武革命并列,给予极高的历史地位。这样的历史见识,在古代历史学家中可以说是绝无仅有的。但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司马迁不可能找到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他的历史观的核心仍是唯心主义的“三王之道若循环,终而复始”(《史记·高祖本纪》),这说明他对历史发展的论述最终还是陷入了历史循环论的泥淖中而不能自拔。他个人的不幸遭遇,固然使他对封建专制的统治有了清醒的认识,给他那支有力的史笔增添了强烈的爱憎感情色彩,但也使他的思想带有某些消极悲观的成分,表现出宿命论的色彩,这也不可避免地影响了他对一些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认识、评价。

司马迁在中国历史学的发展中,继承了先秦史学的优良传统,并有所发展。他开创了以人物传记为中心的纪传体史学,也因此开创了历史传记文学,这使《史记》既生动地表述了历史进程,又刻画了几十乃至上百的性格鲜明的人物形象,对中国史学和文学的发展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司马迁的著作除《史记》外,《汉书·艺文志》尚著录有赋8篇。今存《悲士不遇赋》一篇。这篇赋是他受腐刑后所作,不仅抒发了作者身遭大难后仍不甘于“没世无闻”的愤激情绪,而且对现实社会中存在的不合理现象表示强烈的不满,是汉武帝时期众多赋作中有个性、有社会意义的一篇。《报任安书》不仅是研究司马迁生平、思想的重要资料,而且由于作者真诚坦率的自我剖白,对自己不幸遭遇的充满感情的叙述,使之具有强烈的感染力,成为古代散文中不朽的名篇。